版权问题,是悦音网媒面临的最大问题。
虽然它的音乐都是来自哥伦比亚、环球和天下唱片,这三家公司又都是夏天的公司,但是这些音乐版权其实并不全属于夏天所有。
在美國,音乐版权是这样划分的。
词曲创作人在创作了歌曲之后,版权是由版权公司负责代理,帮助词曲创作人进行推广。比如推荐给某大歌星演唱,推荐给某电视剧、某电影使用等等。
词曲创作人和版权公司平分版权收益,共同分享版权所带来的收益。
无论是发行唱片,在电台、电视台、餐厅、商场、演唱会、ktv等播放演唱,使用方都必须支付版税。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版权公司和唱片公司不是一个概念。
版权公司只管代理音乐版权,唱片公司只管着制作唱片、发行唱片。
通常而言,版权公司盈利要比唱片公司好很多。
因为唱片公司发行唱片还有亏本的时候,但版权公司推广歌曲,亏本的概率却非常小。
尤其如果碰上一首大卖的歌曲,版权公司所赚的版权费用,并不比唱片公司发行唱片赚得少。
正因为如此,所以收购版权公司,尤其是拥有热门歌曲的版权公司,是乐坛常见的投资形式之一。
比如迈克尔杰克逊和保罗麦卡特尼都曾经准备收购拥有披头士、猫王、布鲁斯斯普林斯汀、滚石乐队等音乐版权的atv公司,最终迈克尔杰克逊价高一筹,以四千七百五十万美元价格将atv拿下。
此举也导致曾经有过密切合作的保罗麦卡特尼和迈克尔杰克逊反目成仇,而且保罗爵士还多次抱怨自己在演唱会上演唱自己的歌曲,居然还要付钱给别人,十分的荒谬,并要求atv归还自己的音乐版权。不过官司貌似并不好打,保罗爵士要拿回版权,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走。
像哥伦比亚、环球两家唱片公司,自然也有自己的版权公司,代理了数以千万计的音乐版权。
这些版权和曲库里的老唱片,是哥伦比亚和环球两家唱片公司最大的支柱,每年贡献一半的利润。
虽然这些唱片归唱片公司所有,这些版权也由它们两家代理,它们基本上是可以随意处置的。
比如授权给烂片使用,授权给唱功极差,形象极坏的歌手演唱,授权给互联网音乐服务商
词曲创作人,和演唱这些歌曲的歌手,没有太多的权力表示反对。但话说回来,也不是没人反对。而且,一旦唱片公司犯了众怒,那也不是太好玩的事情。
很多词曲创作人,都归于艺术家行列,都是颇有性格的人。
比如八零、九零年代,跟迈克尔杰克逊齐名的巨星王子(普林斯罗杰内尔森),他的职业生涯中拥有十四张公告牌排行榜top专辑,拥有四十首top单曲,三十二张专辑销量过白金,是美國乐坛史上最成功的歌手之一,拥有粉丝无数。
但他就是一个颇有性格的人,自己成立公司打理自己的版权,并且不允许任何电影、电视剧使用他的音乐。就连youtube上传的视频背景音中,出现他的音乐,都会被他提起控诉,要求网站删掉。可以说是对版权保护异常严格的人。
在乐坛,拥有这样怪癖的词曲创作人并不在少数。
他们非常在意自己的作品,而且也非常在意自己的利益。
而美國主流的思想,也是倾向于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以及保护个人的权益,所以他们尽管比较难搞,但是没有人会在这方面嘲笑他们。
也因此,夏天要搞定这些词曲创作人,并不容易。
至于歌曲版权,跟音乐版权不同。
音乐版权是词和曲的版权,而歌曲版权是特指的某一录音室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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