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他这个导演还是个艺术家,艺术家嘛!大家都知道的,追求完美,吹毛求疵……自己要是拖后腿的话,可是会被鄙视的。
胖子就是特勤奋努力的演员类型,也是实力派,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也完全把自己入戏。何况他自己也是有些号演奏经验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有学习过,出来当演员后就没碰过了。为了这部戏,又重新识了起来。即便没办法做到秦放歌那么牛逼的演出效果,视觉效果还是要做到位的。
这方面秦放歌的要求也是特别严格的,必须每一分每一秒,演奏的口型和手型都要是对的。
胖子这还算好的,饰演100的詹姆斯,从确定要参演这部电影后,就一直在苦练钢琴来着,曲谱和相关的视频录音都有给他,他也都有孜孜不倦的练习。最后也不是用他自己演奏出来的声音,还是秦放歌那边的录音……
这对他们演员来,也根不是什么问题,毕竟秦放歌那才叫专业,无可挑剔的。他们的位置也摆得特别正,把戏演好就相当不错了!录音什么的,就算再怎么苦练,观众也是不买账的,有什么演奏能比一个真正的天才所演奏出来的音乐更有服力呢!
拍完今天的戏后,在正常的电影顺序中,就到了整部电影最浪漫和经典的场景,在暴风雨的大厅中,人和钢琴翩翩起舞。在他最初搞出的简易剧中,就有对这段描写,以号手麦克斯的角度,他也是整个故事的讲诉人。
我都还没有弄清周围是什么,就撞上了弗吉尼亚人有史以来最致命猛烈的一次风暴。夜半时分,什么鸟东西都在转,连桌子都在转,海洋,好像永无尽头,一个船上的号手在暴风雨面前似乎无能为力。为了不添乱,不吹号是完全正确的,乖乖地待在铺位上就可以了。
但在那里面我受不了,竭力不去想,但头脑中迟早会闪出这么句话我们的下场会和耗子一样。我可不想和耗子一个下场。就这样,我走出船舱,开始游荡。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在船上待了四天,能找到回船舱的路就不错了。那儿还真像漂浮的城市啊。真像。总之,很显然,在风吹雨打中慌不择路的我,最后只会迷路。已经是这样了。真背。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穿着优雅的深色衣服,平静地走着,毫无迷茫失措的神态,似乎根没有感觉到风浪,仿佛是在尼斯的环海公路上信步,他,就是一九〇〇。
当时他二十七岁,但显得更大一些。我刚认出他,那四天我们在乐队里一起演奏,别的就没有什么了。我连他住哪个舱都不知道。当然别人曾向我讲过他。他们了一件很怪的事情,大家一九〇〇从来没有从这里下去过,他出生在船上,从那时起就一直守在那里。一直。二十七年,连一只脚都没沾过地。到这里,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种气息,了不起的人物才有的气息。据,他弹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音乐。而据我所知,每次开始演奏之前,弗里茨·赫尔曼,那个不懂音乐,却因为有着一张白脸而当上指挥的白人,都会走到他身边低声“一九〇〇,拜托,普通的音符就好,可以吗?“
一九〇〇点头同意,而后弹奏那些普通的音符,两眼直视前方,连手都不看,似乎完全置身于别的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知道,他虽然人在这里,而事实上,心却已在别处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仅此而已。
那一晚,就在风暴正酣的时候,他遇到了我,还摆出一种度假绅士的风范。而我呢,则迷失在某一条走廊里,面如死灰。他看了我一眼,笑了,对我“过来吧。“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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