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
坚强的人不会轻易哭出声。
虽然没有直接在脖子上挂个牌子,写上昏君俩字,但直接说自己是昏君,效果没差吧?
但偏偏...
子受看着闻仲,神情晦暗不明,还能把闻大爷怎么样呢?
转念一想,其实局面也不算太差。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商纣王,人和人的立场不同,看法也会不一样的。
把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的朝臣、将士排除不算,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肯定是昏君。
至少落在诸侯眼中,必然是大大的昏君。
加上本就因焚书坑巫而毫无回转余地的巫祝,等诸侯出了朝歌,联合擅长扇动人心的巫祝,在各自领地里狼狈为奸密谋搞点事,筹谋造反割据自立之类的事,昏君不就成了吗?!
好像....血赚啊!
就算要倒扣,文武百官这才几个,哪里比得上各路诸侯?
也就是赚多赚少的区别而已!
子受抬头看了眼,雷啊雨啊什么的,早就没了,天空亮澄澄一片。
他看着诸侯,淡然道:“前阵子朝歌流传着人心不足龟呑纣的俗语,想必诸卿都知道吧?”
本就被闻仲吓得心惊胆战的诸侯们听后,更是心里一惊,这不明摆着在说自己吗?
野心太大,可别撑破了肚子。
吴王看了看面如冰霜的纣王,又看了看鄂崇禹仍旧挂在长戟上的尸体。
腰间的美玉还在晃荡,鲜血顺着戟杆下流。
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纣王要赶尽杀绝?
很有可能。
就这么一瞬,他脑中闪过无数念头。
刚获封吴王,快乐生活还没享受到,就要死?
自己虽然还有儿子,即使死在朝歌,也有人报仇,但他憋屈啊!
快乐生活是儿子的,死的却是自己。
不是他不疼爱自己的儿子,主要是觉得不划算。
他的领地就在越地旁边,越侯死了,越侯的儿子和义子都死了,越地就是一块儿谁都馋的美味佳肴。
朝歌距离太远鞭长莫及,临近越地的诸侯除了他以外就只有越王。
越王就是个渣渣,势力比自己还不如,越地轻易就能入手,地盘大了,美女就多,钱就多,到时候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吴王。
考虑到未来可能享受的美好生活,吴王想了又想,要不要直接投诚?
崇侯虎、姜桓楚、苏护不都好好的?
大不了遵纪守法,低调一点,相信以吴王的名号,多多少少也能得到些优待,自己有个女儿,还能进宫服侍纣王,成为外戚。
想到这里,吴王立即有了决断,其他诸侯因为利益相关,只能如此,但他不一样,有王号,附近还有块儿空出来的地盘,投诚的收益比冒着风险和纣王作对划算得多!
只是他刚要开口,子受就继续道:“梦里的事终究是梦里的事,今天的事朕只当是梦一场,诸卿散去吧,把今年的贺礼留下,各回各家,明年再来。”
赶尽杀绝还是放虎归山,答案很简单。
杀一个两个是昏,杀十个百个就成暴了。
何况杀了他们谁来骂自己昏君?
而且文武百官会错了意,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不然再怎么杀,落在百官眼里,也是英明神武的纣王特意背负骂名斩草除根。
群臣面面相觑,纣王傻了吧?
都已经彻底和诸侯撕破脸,不直接趁机一锅端?
哪怕纣王那莫名其妙的仁慈之心突然又冒出来了,不忍痛下杀手,也得让他们和姬昌做个伴啊!
没了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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