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四十三章 林典史(第1/2页)  我真的想回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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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以后,林维安害怕林家子孙会娶到不贤的妻子,于是他直接定下了不可违背的林家家规。

    那就是

    凡林家子孙成婚时的当晚,新娘都会先被送到祠堂,与“林公”呆在一起。

    这样一来,就算林家子孙娶到的妻子不贤,“林公”应该也会有所警示。

    如此这般,他父亲还有以前林家先祖的不幸就可以避免。

    在正式立下这个不可违背的林家家规后,林维安为了弥补自己父亲林无为当年犯下的过错。

    他把整个林家的万贯家财全部用于救济百姓,没有留给自己私用。

    并且,似乎受他“真假公子”这段经历的影响,他喜欢上了替人破案。

    如此这般,林维安帮人破案破着,逐渐当上了太常县的捕快。

    并且经过几十年的奋斗,五十几岁的林维安凭着敏锐的头脑破获了无数案件,居然被破格提拔成太常县的典史,主管刑罚。

    只是在林维安以五十几岁的年纪当上典史后,他突然吃不好,睡不稳,头上的白发也多了不少。

    这原因便是近一个多月来太常县接连发生了五起人命案,先后有十人死于非命,这是多年来太常县发生的最严重的连环命案。

    更叫林维安头痛的是,到现在他都没一点儿凶手线索,甚至连凶手的作案目的都不知道。

    一个多月前,县衙接到报案,说仁和当铺的掌柜李旺失踪了。

    当时林维安以为可能是李旺树大招风,被土匪劫走,想敲他一笔赎金,可是几天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有,紧接着就得到李旺被害的消息。

    就这样,一起失踪案变成了人命案。

    后来,林维安带着几个捕快赶到了案发现场,却被眼前的凄惨情景给震惊了。

    只见地上躺着两具尸体,衣服都被撕扯得破烂不堪,身上血肉模糊,到处是伤,而且大部分伤痕好像是被牙齿给咬的。

    虽然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撕烂,但还是可以分辨得出,一个人身上穿的是绫罗绸缎,而另一个人穿的却是补丁摞补丁的粗麻布料,一看就是乞丐打扮。

    林维安凑上去仔细一看,认出那个穿绸缎服装的正是几天前失踪的仁和当铺掌柜李旺。

    经过仔细观察,林维安发现,两个人的致命伤都在脖子上,不同的是,那个乞丐是被咬死的,而李旺却是被一剑刺穿喉咙死的。

    奇怪的是,李旺的手里紧握着半个馒头,嘴里还含着满满一口尚未咽下的馒头。

    仵作经过验尸,对林维安说,这两个人死之前至少有三天没吃过东西了。

    这时,在林维安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惊心动魄的画面

    “两个饥肠辘辘的人,为了争夺一个馒头而互相撕咬残杀,最终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用牙齿给活活咬死。”

    “而当胜利者正狼吞虎咽吞食战利品时,却被人从背后一剑刺穿了喉咙。”

    林维安这么一想,不禁打了个冷颤。

    他判断,杀人者采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必定和这两个人有着深仇大恨。

    但李旺怎么会和一个乞丐扯在一起,又同时死在这里呢林维安觉得要破案,首先得弄清这个乞丐的身份。

    于是,林维安让人在县城四处张贴寻人告示,并把那个乞丐的尸体放在县衙门口,让人辨认。

    当天下午,就有人来认领尸体了,而来的人也是个乞丐。

    据这个乞丐讲,死了的乞丐跟他是同乡,他们的家乡闹灾荒,才结伴一路乞讨来到了太常县。

    他们到这里还不到十天,就在四天前的晚上,他们正打算在一个门楼下睡觉时,突然身前出现了一个蒙面人。

    蒙面人手持宝剑,眼放寒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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