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腿伤就痊愈了。
好在用想没用,必须诚心诚意说出来才会灵验。
这个金手指很牛掰,第一次用会生病半年,还不带好转,药石无医的那种。
第二次使用会折寿十年的那种。
之后每使用一次都折十年的那种。
这得使用的有多频繁才会让老天真的看过不去了,然后让自己这么早死。
还特么是被剧组的道具给砸死的。
那感觉,略疼!
怎么想怎么悲剧。
再次叹气。
陆千恪其他的也不想了,上辈子就是因为金手指的频繁使用才会英年早逝,这辈子重来,一定不能重蹈覆辙。
想到这儿,陆千恪一愣,手枕着下巴偏头思考了一下,这自己死了也不知道金手指带来没有,这辈子才开始应该算得上第一次用吧?
第一次用不就是生病半年不带好转吗?嘿嘿,试……试试??
再不然直接减寿十年换一个愿望?
不行!怎么越想越觉得有点亏啊?
呸呸呸…想这么多!这辈子才开始呢!
原主这运气也是没谁了,现在换成自己,这运气就够自己喝一壶的了,试一试也许还有翻身的可能,大不了以后再也不用就是了。
说干就干,陆千恪组织着嘴里的话,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说了出来:“这一世的我锦鲤附体就行了。”
说完整个人像是被人点了穴一般静止不动,抿着唇,只剩两个眼珠子圆轱辘转。
这小表情有点过分可爱了。
一分钟之后: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症状。
三分钟之后:身体仍旧没有任何不适症状。
就在陆千恪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可能真的没有随身携带的时候,白眼一翻,昏迷了。
晕过去的瞬间,陆千恪还在想,明天的头条新闻可能就是自己被离婚刺激死的模样。
想想都刺激。
可能大概也许两三个小时之后,陆千恪幽幽转醒,眼眸轻磕,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捏着眉心,妈蛋,怎么比上一世第一次用还难受?
难道还分体质原因?
这身体得多孱弱才会头晕眼花,四肢无力?
这玩意儿还得持续半年呢。
这半年宅在家?晃荡过日??
不不不,都不行!这不是自己的风格,想翻身就得出现在大众的面前!
陆千恪摁着自己的额角,慢腾腾一路往楼上走,如果原主的记忆没错,离婚协议上写的这栋别墅已经是自己的了吧?
很好!这样就不用到处奔波没个休息的地方。
陆千恪捏了一下手掌,摁了一下身上所有可以装东西的口袋,一愣,原主的手机呢??
应该在卧室的吧?
陆千恪拿到手机的第一时间,来了一条短信,银行卡进账的信息。
没想到这个前夫动作挺快的。
对于现在一穷二白的陆千恪来说,这简直就是救命钱。
个…十…百…千…万………1…2…3…4…5…6…7…8…八…八…位数??
握草,这么多??
离个婚八位数的散伙费?渍渍渍…自己好像是开启了一项不得了的副业??
这婚结的,清白都还在呢,除了是个二手媳妇的名称,其他的都没丢……
单楚回这一单买卖被讹得有点惨烈。
不过,还是要感谢单楚回,如果不是他,说不定自己早就被这娱乐圈啃得连渣都不剩了吧?
陆千恪是个十八线开外的小透明,没有经纪人,没有助理,所有一切都需要靠自己,什么见制片人,去试镜都是自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