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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  陆嫣被迫醒过来好几次。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沈括要选在这个时候。

    他心里蓄积了饱满充沛的情绪,这些情绪,  没有办法用言辞表达。

    但是陆嫣感受到了,从他时而温柔时而的中,从他痴迷的眼神,  从他每一寸中,她都能感觉到。

    沈括爱她到了极致。

    他的对于她而言,并不容易,  前几次,  陆嫣都快晕厥了。

    不过沈括的优秀并不在于工作与学习,  他的优秀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譬如这些事,  每一次,他都有新的尝试和突破。渐渐的,生活倒是异常地和谐了。

    当陆嫣不再感觉到疼痛的时候,  那种飘在云端的滋味,真是不足与外人道哉。

    她重新开始认识沈括,  认识他作为一个a到爆炸的雄性生物,  完完全全不同于过去的另一面。

    那个年代流行一句老话叫男人征服世界,  女人征服男人。

    但是陆嫣觉得这话不对,她就一小白,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去征服沈括,每次哭着喊着的人都是她。

    沈括彻彻底底是把她给征服了,  完全不留余地的让她服气了。

    所以那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这事潜移默化的影响,陆嫣对沈括的态度格外温顺。

    连陆臻都时常揉着陆嫣的小脑袋,说她最近好像有点变了。

    陆嫣娇小的身子本能地依偎在高大挺拔的沈括身侧,牵牵他,蹭蹭他,满眼似水柔情。

    男人和女人天生如此契合,他们尤甚。

    沈括越发疼她,疼得入骨入髓。

    那段时间,空气里总是散发着无比甜蜜的玫红色泡泡。

    生活与事业总是相辅相成,经历过这次危机之后,沈括的事业终于开始呈现次方型上涨的趋势。

    连陆简这样的老派大资本都没能将他击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击败他。

    后来沈括带陆嫣去海边旅行了一次,两个人宛如新婚蜜偶般,如胶似漆,惹人羡妒。

    但是风平浪静的闲暇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简瑶之死这件事,宛如乌云般积压在陆嫣的心头。

    尤其是他们旅游回来之后,陆嫣和简瑶几次接触,她能够明显感觉到简瑶情绪不太好,易怒,脾气也坏了很多。

    那天晚上几个兄弟一起聚餐吃饭,在饭桌上,因为简瑶不喜欢吃苦瓜,而陆臻将苦瓜夹在她的碗里,简瑶直接碗里的饭菜倒扣在桌上,完全不顾及陆臻的面子,冲他发了火

    “我说不吃就不吃,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陆臻的脸色是肉眼可见的尴尬,他拉拉简瑶的手,低声说“行,咱不吃苦瓜,别吃的,服务员,重新拿一副碗筷来。”

    简瑶心头压着一股子无名之火,无处发泄,所以拿着包起身离开了饭桌“不吃了,走了。”

    这世上还没人敢这样给陆臻甩脸子,除了陆嫣以外,众人都有些吃惊。

    梁庭立刻缓和气氛,笑着对陆臻说“把媳妇儿都宠出脾气来了,还是你行啊,陆臻。”

    陆臻苦笑了一下“她工作压力大。”

    陆嫣和沈括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微妙。

    叶迦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漫不经心评价道“也就你喜欢这款,完全没有女孩该有的样子。”

    “关你屁事。”

    “不关我的事,反正又不是我女朋友,谁苦谁知道。”

    这顿饭吃得不欢而散,本来陆嫣是想叫住陆臻,聊聊简瑶的事情,不过途中简瑶给陆臻打了三个电话,催促他赶紧回家,所以陆嫣话还没说出口,陆臻便马不停蹄地匆匆赶了回去。

    陆臻不是没有脾气,但是他从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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