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并不显得吊儿郎当。头发蓬蓬松松地盖住了一部分眉毛,长度正好,五官排列得很好看,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他脸上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微笑,但是林之遥并没有感到任何被轻视的讯息。
顺眼。
他那一双眼睛尤为好看,并不深邃,但黑白分明,眼珠里面像是盛了清晨的露珠,被大厅里的灯光一照,似有若无地发着光。
真顺眼。
大约十多秒之后,林之遥才回过神来。
“你认识我?”
对面的人笑容更明显了一些,眼睛弯成好看的形状:“那你呢?你不认识我?”
林之遥在脑子里面找了半天,找不出任何关于对面的人的片段,只能笑着摇摇头。
“我是新郎的朋友,我叫何墨。”
“你好,我是林之遥,新娘的朋友,刚才撞到你不好意思。”
“我没那么不禁撞,你没事就好。”
急于结束这场不知道如何继续下去的谈话,林之遥扬扬手里的袋子:“伴娘还要去准备一下,我就先走了。”
何墨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林之遥朝他微笑点点头,急急忙忙朝化妆间里走去。
于她而言,与何墨的偶遇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情,她也无需放在心上,毕竟朋友的朋友之间是不一定非要相互熟悉的。
她没有想到,不过短短个把小时,又再次见到了他。
他站在对面路勤的边上,头发已经变成三七分,向两边翘成好看的弧度,露出浓密好看的眉毛;衣服的扣子已经规规矩矩地扣上,衬衫上面还戴着一个领结。
说实话,比起戴领结,她更喜欢男孩子系领带,因为领结总给人平添一分不合时宜的秀气,而领带不会。
她越盯着那个领结看越觉得别扭,越觉得别扭就越是忍不住盯着他的领结看,看到最后连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变态了,这才打定主意放弃和那个领带斗争,反正它又不会掉下来。
她刚抬起头,就和他目光相接。他的唇角微微翘起,目光灼灼,好像在询问她些什么。
她就像一个小偷偷东西被人逮个正着,于是只能撒开脚丫子落荒而逃。
林之遥若无其事地把目光转向旁边盛装打扮的新娘子。
“新郎新娘可以交换戒指了。”
她看着路勤为夏夜虔诚地带上戒指,忍不住红了眼眶。以前她觉得,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现在她依然是这么觉得的。
不过今天是例外。
她看着胆小又固执的夏夜,成长为几天这个成熟美丽,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突然生出一种老母亲嫁女儿的感动来,尽管新娘的正牌母亲正在台下坐着,眼含热泪。
到了最后要抛捧花的时候,夏夜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是紧紧地攥着手中的捧花,站到了话筒前面。
“我知道台下的众多女士期待我的捧花已久,但是我要向大家说一声抱歉,因为我要把我的新娘捧花送给我最好的朋友,这个女孩陪着我走过了十多年的时光。同窗的时候,她包容我照顾我,教我成长,我像一块口香糖一样黏着她她也从来不嫌弃我;十多年后我们是互相依靠和扶持的好友。今天我是新娘,她站在我的身旁看着我嫁为人妇。我的伴娘林之遥小姐,在过去的时光里,感谢有你相伴;希望今后出现一个披荆斩棘,走进你心里面,给你幸福的人。”夏夜说完转过身来,红着眼眶把捧花塞到她手里。
“夏夜,我都懂的。谢谢你。”
“不客气。”
新郎新娘忙着招呼客人,大厅里人声喧哗。
她连着好几天没睡好,有些头疼。于是和夏夜打好招呼,走出大厅,坐在酒店花园的长椅上揉着脚吹风。
不知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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