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9章 rendez-vous|(第2/3页)  小班纳特“先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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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星期五先生为什么会把这本带在身边。

    至于那本落到基督山伯爵手里的指导手册,克莉丝更加没有在意。

    一把年纪的大男人了,看到这种连姿势都分步教的启蒙读物,估计只会觉得幼稚好笑,然后帮她扔了。

    “……”

    一把年纪(还只拉过小手)的大男人正僵硬瞪着手里的书。

    因为临别时年轻人提到一年之约,想起他在荒岛上说自己是星期五,他突发奇想打算重温一下这本被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鲁宾逊漂流记》,借此回忆小时候父亲慈爱的语调。

    结果频道猝不及防从睡前故事变成了床上事故。

    猛的合上书册,按了一会眉心后,他伸手用力拉铃。

    似乎是感应到了铃声里的怒气,没一会,哑仆几乎是踉跄着跑了进来。

    穿着睡袍,披散了头发的主人严厉瞪着他,拿着一本书问:“这是哪来的,我记得我说过,我的房间任何人都不许进来吧。”

    阿里的表情迷惑盯着看上去根本没什么问题的封面,刚想摇头,突然看到了窗台上的鹦鹉羽毛,一下反应过来,连忙用夸张的手势模拟出大声回答:

    ‘是少爷的!’

    脸上空白了一会,又看了看自己一开始都没注意到差别的封面,爱德蒙一下就明白过来。

    虽然亲自陪着小班纳特先生去过特殊场所,但是他还是头一次如此直观而且有冲击性意识到这个问题。

    早上还煞有介事以过来人身份安慰年轻人不要在意没有男子气概,晚上年长者就被对方丰富的经验彻底打败了。

    爱德蒙莫名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他是老来子,母亲走得早,父亲很温柔慈爱,是个爱种花养动物的小老头,曾经养过三只兔子。

    他偶尔也会帮着照料,其中最白最小的一只垂耳兔常被另外两只大兔子欺负,所以他最宠爱它,垂耳兔也很聪明,认识而且亲近自己,每次听到他的脚步声都会凑过来,短小雪白的前爪扒拉着他的腿,仰头,亮着眼睛,耸鼻子讨好要好吃的。

    后来他选择了做水手,跟着法老号头一次出海,一走就是几个月,回家后见过父亲,第一件事就是先跑到阳台去看垂耳兔。

    年轻的爱德蒙唐泰斯站在门口,看着一大窝小兔子惊呆了。

    “爸爸,你什么时候又买了这么多兔子。”

    他的垂耳兔受欺负了怎么办。

    父亲抽着他从马耳他带回来的卷烟,在一边说:“都是你偏爱那只搞出来的崽子,你不知道吗,兔子最能生了。”

    说完后,像是听到他的脚步声,垂耳兔扒拉开他的两个大老婆和小崽子们,又凑过来,依赖蹭他的腿,晃着两只长耳朵,还像是以前不经事一样讨好他要吃的。

    阿里注意到,伯爵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复杂。

    良久后,他转过头,冷静道:“阿里,我之前说过,等我了结巴黎的事情后,你就去英国服侍少爷的吧。”

    从来只听从主人的安排,阿里茫然点头。

    “你擅长带孩子吗。”

    阿里:???

    第二天一早,将晾干的束胸又塞回暗,克莉丝才开门下楼,正偷偷庆幸着不用吃茄汁豆和烤肠时,她的老师就像千里之外有感应一样,将信恰好送到了她面前。

    国务大臣走得的确很急,连信都是在路上写的,厚厚一封,总算赶在汽船出发前将事情交代好了,才托付可信的人把信亲自送到她手里。

    回到房间后,克莉丝数了数,费尔德写了有足足二十四张纸。虽然有十八张是书单,其中不少厚部头,足够她看到他们在英国再见的时候了。

    克莉丝看着密密麻麻写满了的十八张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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