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的公务已经与翰林院截然不同了, 每次考课之后,朝廷都会给予一段时间让调任的官员熟悉新的公务。
尤其是一些外派或者调回京里的官员, 就只是路上的行程,没个十天半个月那可不够,更别说还有一些公务的交接了。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但实际上每个地方都是知县、知府, 而京里又有怀阳府尹,大理寺所管的案件全都是经过了各级地方长官审核过了,而能被送到大理寺的都是不小的案子, 地方没办法处理才逐级上报来的。
有的就是进京告御状的认为地方的长官断案不公,跑进京里请更高级
衙门审理的。
就是这类的案子也归大理寺管。
不过,真正能进京告御状的本就不多,墨珣的日常工作也就是审核各个地方的卷宗罢了。
大理寺丞和御史丞又完全不是一个档。
御史丞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而大理寺的最高长官则是大理寺卿。
大理寺丞一共有六名,主要职责就量刑。
量刑是从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有但不限于犯罪事件本身以及其犯罪事实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还有犯罪人的身份。
皇亲国戚犯案自有宗正寺审理,没大理寺什么事儿。哪怕是有人告了上来, 最终也只能移交给宗正寺,大理寺只能派人协同审理。
只是,涉及皇亲国戚的案子,本就十分难办,如非必要, 自然是能避则避的。
免得羊肉没吃饭, 还惹了一身骚。
而设置六名大理寺寺丞, 则是为了防止单个人心中有所偏颇。所以每次判刑,六位寺丞都需给出意见,经商讨无误之后,六人具保签章。
墨珣在大理寺熟悉了小半个月,这就把自己应该负责的公务范围理解清楚了。
他原先在翰林院,虽然是编修年史,但是公务却十分繁琐。每年发生的大事都要一并记录下来,还有各个州县的志,这些都要汇总起来。
而墨珣离开又回来,他的日常工作便换了,从编修年史转成了修文撰写典籍。
原本墨珣刚进翰林院才三年,这次考课是没墨珣什么事的。墨珣平日的公务也会慢慢交接过去,最后也是变成撰写典籍。
毕竟公务也是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编修年史就很容易让一个翰林了解到这几年来各个地方发生的要务。
但是,撰写典籍,那就麻烦多了
原本翰林院的官员就大都是科举取士出来的,哪怕是嘴笨的,但也心里也是能写能算。撰写典籍这种工作,每天哪怕只是遣词造句,都要反复推敲。你刚写下一个字,旁边立刻就有人来驳斥,说这个字不妥当,一概换成什么什么。边说,还边引经据典。就算你本人不吭声,也总有别人会出来反驳他总之,墨珣每一日都跟在集市里度过了似的。
到了大理寺之后,依照规矩,每一个案子都应该由他们六人同时查看,并且各自写下意见之后再签章。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长了,人员有所懈怠,原来的规矩像是废了一样。
墨珣发现,每日送到他面前的案子是直接被分为六份,他们这六个大理寺丞每人取了一份。等阅览过后便在一旁写下自己的意见,而后只需要再拿去给其他五个大理寺丞签名便可。
叫墨珣来看,其他的几个同僚怕是压根就没有仔细看过别的同僚送过去的案子,只是囫囵地写下名字罢了。
墨珣不敢怠慢,这写下了名字,那就意味着这桩案子是他墨珣认下的。万一将来出了事,有人来翻案,还翻成了,他直接就会被牵连。所以每一次,墨珣拿到其他同僚送来的案子,都会再仔细看一遍,确认无误了才签上大名。
然而,墨珣小心谨慎,但他的这副样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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