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王现身,以弱冠之年成为天王合约的获得者,堪称年轻一代第一人。”
“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这年轻人未来的前程似景啊!”
“天才的世界不是我们常人可以理解的。”
“抬手之间儒雅绅士,我得多拍几张照片存下来,有时间就拿出来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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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亮光闪烁中,王艳对着场下所有人说道:“轩王自从进入凤凰音乐以来,所创作的十首精品歌曲爆红,得到网友们的喜爱。如今每首歌曲的点击率都能够破两亿,都是离不开网友们与媒体朋友们的支持,感谢大家对轩王的认可,也感谢大家对凤凰音乐的厚爱。”
王艳的声音虽然冰冷,但蕴涵的欢愉显露无遗,场下所有人还以热烈的掌声,气氛鼎盛。
“那是什么?”
“故弄玄虚,凤凰到底在玩什么神秘?有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
“那红布下面貌似有东西。”
“不管是什么东西,但一定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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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奇怪的眼光中,两个高挑的礼仪小姐推着一个盖着红布的精致推车进入了发言台。
“车里面是什么?”李轩也同场下所有人一样疑惑不解,只能问旁边的关梦。
“你那么心急干什么,等一下不就知道了。”关梦俏皮说道。
“簌簌”红布被王艳一把拉开,露出了一对金光闪闪的麦克风。
“金麦?”
“歌手梦寐以求的金麦?”
“难道是送给轩王的?”
…………
场下所有人看着那对线条优美的金麦,忍不住惊呼一声。
金麦做工精致,通体黄金色,亮光闪烁,一条五爪金龙盘旋于麦身之上,隐藏在金光闪闪之中,犹如腾云驾雾,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么名贵的金麦象征着巨星的身份,只有唱功深厚、天王级的歌手才会拥有,也才敢拥有。
倘若没有实力,在所有人注视之下拿起金麦,会受所有人非议。
之前所有一个人气很旺的偶像歌手,逐渐在光鲜亮丽的赞扬声中迷失,变得目中无人,傲气冲天,整日都是鼻孔朝天,老子天下第一,为圈内之人所厌恶。
但是,他红,人气旺,总是他唱功是路人级别,但常常被人捧着,依然混得很滋润。
被人前人后捧着,容易得意忘形,忘记自己有几斤几两,这位偶像竟然在一次节目自备金麦,还大言不惭,自称自己唱功扎实,堪比天王,引起很多人的厌恶。
随后,他被人发现当天的演唱中不但趾高气昂,还用金麦假唱,简直侮辱歌手的身份。
由此,非议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有几位乐坛巨匠看不惯这个流量明星目中无人的作风,站出来一举点破他那尴尬的唱功,让他颜面扫地,被众多歌迷唾弃。
后来,这位偶像歌手发现事大了,只能灰溜溜地站出来认错了。
只从那件事后,一般的偶像歌手、流量明星有自知之明的,都对金麦敬而远之,避免惹麻烦上身。
“这金麦只有真正的歌手才敢拥有,而轩王敢伸手去接吗?”这就是现场所有人此时的想法。
王艳小心翼翼双手捧着一对金麦,犹如捧着价值连城的艺术品一样,慢慢走到李轩面前,庄严肃穆说道:“轩王,希望你如这金麦一样,事业红红火火,如神龙一般,直上九重天,铸就属于你的辉煌。”
“这……”看着金光闪闪的金麦,李轩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伸手去接,“王总,我只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而已,何德何能能够成为这金麦的主人呢。”
虽然李轩自认自己的唱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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