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光阴的故事(第1/3页)  我的目标是有车有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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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住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刘胜男半吞半吐:“就是…就是那天晚上嘛…你哥喝多了,我也喝多了…我才鼓起勇气问他愿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我连忙打断:“不是,我是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秦奋的?”

    “你问这个干嘛?”她低下头,有些碍口识羞。

    “从来没听你说过,我以为你和我哥只是只是一时冲动”

    她踌躇片刻,细声细语地说:“我喜欢他已经很久很久了…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

    我沉默了,思绪陷入了回忆…

    很多年以前,我和刘胜男曾在一个高中上学。整整三年,我们没怎么说过话。

    在回忆的隧道里,那些记忆模糊,零碎。高中的生活,仓促,短暂,狂想。清晨的阳光,校园播音室的广播,操场上的绿草坪,无数碎片化的场景,如涓涓细流汇成我们成长的记忆。

    我们上的那所中学,校规比较严格,男生全是寸头,学生头,女生不许留长发,更不允许佩戴首饰或者化妆了,那都是明令禁止的。我们每天都必须穿那套难看的中国特色校服,男生是蓝白系的,女生是红白系的。

    那时候的刘胜男,一双大眼睛,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傻乎乎的。上高中时的她,毫不起眼。

    她的座位在我斜前方。课间,她总是侧着头趴在书桌上休息,不经意会瞥到我。整整三年,我们相隔不过三尺的距离,一举一动,都在彼此的余光中。

    少年时的我,很安静,不善交谈,和好动的男生常常玩不到一块儿。下课后,男生们都下楼踢球去了,而我呢,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看漫画。

    有一次她好奇的问我:“你在看什么书啊?”她探着头想要看我手里的漫画书,这是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惊,慌张的将漫画书用手捂住,不想让她看到。我当时正在看的漫画是《美少女战士》,一本儿时读物,如果让同学们知道我一个男生在看《美少女战士》,肯定会遭到大伙儿的耻笑,全班同学还不掀翻了锅。

    “不给看就算了。”她很失望,也没多说什么,继续趴在桌子上睡觉。

    我连忙将《美少女战士》藏进书桌抽屉里,又拿出了一本《海贼王》,递给她。

    “这个讲的是什么啊?”她饶有兴致的问。

    我说:“冒险寻宝的故事。”

    她拿过书,翻看了几眼:“这个太野蛮了,适合男生看,有没有适合女生看的,例如《美少女战士》之类的。”

    我的脸滚烫滚烫的:“我哪里有那些书,不看就算了。”说着,欲将漫画书抢过来。

    “我看!我看!你这个人女里女气的,你叫什么?”她笑嘻嘻按住书。

    “我叫秦奋,你呢?”

    “我叫刘胜男。”

    “就是说你要胜过男的呗…那海贼王很适合你。”

    “我还是喜欢美少女战士。”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我那时粗心大意,每次上学,不是忘了带笔,就是忘了带尺。而她的文具盒里,总是预备了富余的圆珠笔,涂改液,钢尺,圆规,供我借用。人就是这样健忘的动物,一次雪中送炭,你会记住一辈子。可如果有人天天为你雪中送炭,你就认为理所当然了。

    后来,我迷恋上音乐。我买了一把吉他,在家里就练琴,练歌。年少时,我腼腆,没有自信。课间,只敢偷偷戴着耳机跟着唱片练歌,从来不敢在大庭广众下唱歌。

    好几次,同学们都下楼活动,教室里没有人,刘胜男成了我唯一的听众。

    她悄悄和我说:“你的声音很好听!”

    我红着脸:“你都听见了…我唱的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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