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06章 三个牛逼的标点!(第1/2页)  我的另类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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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如烟已经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了!

    准确说,是明白拓跋宏如何扭转乾坤的手段。

    这丫头又开始感叹起来,不停嘟囔着,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个拓跋宏怎么那么腻害呢?我柳如烟咋就不能在有生之年认识几个这样的牛人呢?

    看着如烟眼睛里小星星乱窜,我没好气道,“想认识拓跋宏吗?行啊,等我回T市,带你去曾青窑好了。”

    “那是什么地方?”

    “坟场!”

    立马,如烟不说话了,唯有轻轻叹息。

    两人沉默片刻,柳如烟又缠着我继续说案子,拗不过她同时我也想将这个完全不存在可复制性的案例讲给她听。

    于是我说,“其实拓跋宏在王洋一开始让他签署那些文件的时候,便已经留了后手,唉,这家伙太厉害了!”

    感叹完毕,我继续,“每份材料上都需要拓跋宏签字的,但,对于涉嫌犯罪的证据指证,并不是老百姓想的那样,随便签个字,然后摁个手印啥的就算完事。一般的流程都需要犯罪嫌疑人最后看一遍笔录,然后再签字。”

    “这个我知道。”如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显得很不耐烦了。

    “但你不知道的是,对于那些实物证据的供述,往往需要犯罪嫌疑人做更多配合。比如,小偷偷东西,不但需要嫌疑人伏法认罪,还要手指那些赃物进行实体拍照!明白吗?就是留下影像证据。类似的,对于这些材料性实物证据,还需要犯罪嫌疑人写下一行字!

    “什么字?”

    “一般来说,是警方已经写好的,印在口供专用纸上,让犯罪嫌疑人照抄的话。比如可以写成:本人承认口供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笔录材料上所有供述,本人没有表示异议的地方,警方可以以此作为相关案件证据,签字人:XXX。”

    “啊?!”柳如烟叫了一声,“还这么麻烦啊!”

    “你以为呢!”见她诧异的样子很好笑,我忍俊不禁,“如烟啊,所以说隔行如隔山,随着我们国家的法制不断健全,这些流程化的东西也同样如此,甚至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有微调。你不是警察阿姨,你怎么能知道呢?”

    “好吧…”如烟没话了。

    我又道,“不过,这次王洋来的时候,为了将拓跋宏的案子办成铁案,所以他并没有带那些已经印刷好的制式口供纸,而是让拓跋在每份材料的最后一页,直接写上类似的话,当然,这些话都是一样的。”

    抽了口烟,我继续说,“我认为,王洋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隐患!也就是说,如果把这些文字材料和口供分开,那么,拓跋完全可以事后翻供,不认账!他可以说王洋当时给他看的不是这些材料,他认罪的内容和材料不符!所以,王洋采取直接让拓跋宏在证据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并且在空白处写下一段伏法的话!这个思路没问题,只不过王洋万万没想到,正是这句话,让拓跋钻了空子。”

    说着,我的手伸进口袋开始摸烟,柳如烟见状,讨好地帮我拿出软中华,亲手点上,甚至还亲亲热热塞进我嘴里,笑眯眯道,“枫哥,您老人家就别卖关子了,快点说呗。”

    “拓跋写的那句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这件案子的特殊性,而且后来我和任老爷子曾经多次讨论过,所以,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我都记忆犹新!”

    “当时拓跋宏是这么写的:本人拓跋宏,对于本材料上反映的内容无有异议,本材料之充分可信度无需再次认定,可同意作为最后供词归档。”

    我说完,柳如烟仔细想了想,说,“拓跋的话好怪啊,怎么还之乎者也了?‘本材料之充分可信度’?是不是他这个地方留手段了?”

    我回答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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