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吨吗?”王储陷入了沉思中,8寸万吨级重巡洋舰的发展其实是条约催生的产物,并不是正常海军发展的产物。6寸火炮轻巡洋舰是世界第一流海军强国的需要,因为它可以很好的兼容反驱逐舰c侦察以及巡航殖民地的任务。性价比很高。而重巡洋舰是怎么产生的呢?这是一种针对产物,有的海军强国不需要考虑巡弋殖民地和跨大洋作战,那么他们肯定把吨位用在攻防上。于是乎,这就让那些被针对的强国表示了不满。
于是,有余力的强国开始考虑造超级巡洋舰,美国人的阿拉斯加超大型巡洋舰c日本的超甲巡就是这种针对性竞争的产物,比巡洋舰能打c能抗c跑的还贼快!然后付出了超高的成本。实际上,德国人的袖珍战列舰也有针对性考虑。而荷兰人计划中的战列巡洋舰也是如此!
最终结果就是美国人造了两艘阿拉斯加级超大巡洋舰,日本人最终放弃了华而不实的超甲巡。德国人袖珍战列舰被证明表现一般。而荷兰人的战巡也放弃了,实际上,到了超甲巡级别的战舰,是真不如造快速战列舰比较好,当然,荷兰这种特殊情况国家除外,因为他们的资金够造两艘战巡,但是肯定造不起2艘快速战列舰。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所有国家都会发现如果把巡洋舰的吨位放到过宽的话,那么这种恶性竞争对大家都没利。所以,最好的结果就是做一个还算均衡的限制。让双方都感到这款战舰可以让彼此接受,同样也不会因为其它国家的改进而让自己的舰队大幅度贬值。
而希佩尔在历史上的8寸万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稍微放宽了限制后,就满足了这两条,第一点,8寸火炮确实足够压制轻巡洋舰,可以满足日本c英国c法国和意大利人对战斗力的追求。第二点,把吨位限制在15万吨以下,那么对德美也是有利的,因为他们不用担心自己过于追求航程和适航性的巡洋舰被对方的同级别战舰压制,因为,对于防御8寸炮来说,15万吨的排水量还是比较富裕的,所以可以在兼顾软性能的同时做到其它性能的均衡!这就是所谓的保值!
至于说换炮的话,这种事情肯定存在。比如说你要是忍忍,可以选择装备6门12寸炮。然而6门这个数量还是偏少。实际上,绝大部分主力炮舰选择至少8门主炮作为底线就已经可以说明6门主炮的效率其实比较低,比如说,斯佩伯爵号袖珍战列舰在英国巡洋舰的厮杀中就暴露出火炮分配上的问题,而要远距离设计的话,6门火炮也几乎是矫射的下限,哪怕有一门火炮出了故障,远距离射击都会很受影响。所以,各国海军都会考虑,这样的换炮到底值不值!
至于说15万吨的战舰上装备8门以上的10寸炮?好吧,那只能说你想多了。这肯定要牺牲部分性能的。毕竟最激进的日本人和美国人也就是装了10门8寸炮。而且条约巡洋舰的防御普遍是有些问题的。后世的巴尔的摩之流也是这个吨位,不也还是顶着9门8寸炮接着用?
所以说,对于一些成熟的海军强国来说,他们会认清这个条款的意义,既可以最大程度的满足不同方面的诉求,同样也可以制止恶性竞争。防止双方的军备竞赛向着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如果鲁普雷希特亲自参加华盛顿会议的话,那么他有把握说服各方面将性能压在一个合理区间中。
而对于德国造船工业来说,15万吨的重巡船体也是比较适合生产的。15万吨重巡肯定是长宽比比较大的高速船体,长度大概在200米上下,宽度在20米出头。这个长度比较适合德意志帝国目前的大部分海军船务的标准,毕竟,这个位面,德国舰队整体实现高速化,所以船体拉长是必然的。船务的长度也更合适和这个体量的战舰。生产性会比较好,至少船台足够多。
也许有人问了,一旦条约签署,纵然是重巡洋舰数量也会比较有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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