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二三七章 随即邂逅第一合(第2/5页)  无限之至尊巫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傻……

    于是,凯恩的确是有种俯视万物的睥睨和自傲的。

    最初是因为自己乃是穿越人士,有一整个文明为后盾,逼格天成,更何况抵达的貌似还是相对而言的低维世界。

    后来则是因为经历的大多,积累的信息资本太厚,于是有种你们谁的精神富有度能跟我比的优越感。

    而现在,则多少有了几分仙味儿。‘你们孜孜不倦追求的至高目标,我差不多都看透了,包括我在内,都没跳出人性的藩篱,我差不多明白了,你们还没有,所以我比你们更进一步。当然这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但不妨碍我自我感觉良好的装个比……’

    逍遥,源于成功。每在一个领域获得大成功,便多一份真逍遥,毕竟这不是理论上的看透,而是真的品尝过大成功前前后后所有滋味后的看透,甚至是孤独求败式的看透,所以有逼格,所以真逍遥。

    这样的凯恩,自然是有一份独特魅力的。

    就像那句凯恩至今都记得的源自故乡某电影的中的台词:

    你以为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

    你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碴子,神乎奇迹的刀法,还有那杯drymartine,都深深的迷住了我!

    只不过虽然你是这样的出色,但是行有行规,不管怎么样,你要付清昨晚的过夜费呀!

    叫女人不要给钱的吗!?

    都说人的心境越老,就越怀旧。

    凯恩就有类似的感觉,他感觉自己的灵魂确实有些老气了,甚至有些变态!

    前者是因为他经历了那么多精彩,拥有了那么多财富,却始终对故乡的时光念念不忘,哪怕是虚假的娱乐内容。即便是做梦,梦到的也是故乡的老房子,那幢三线城市边缘,独门独院,拢共不足百平米的平方,他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长大成人,于是那里就成了他的根,且似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至于后者,他现在可以无视外部环境,自娱自乐,想着想着自己就笑了,甚至会自言自语,也不在乎外人看过来的怪异的眼光,甚至心里会反嘲一句“你们这些sb懂个屁。”

    他当然知道这从现代心理学角度理解,是病!而且真要让他回到那时候,他还未必乐意呢,就像抱着怀旧的心理重玩fc时代的经典游戏,然后被渣到爆的画质完全搞的没心情类似的道理。

    相见不如怀念。

    道理都懂,也知道是病,但不想治。

    就这么任性,不服么?谁有资格不服?来,掰扯掰扯……

    确实傲慢不是么?

    确实有一份独特的气质,不是么?

    然后就被艾娃发现了。

    一个自己能喝着点酒精度很一般的小酒乐起来,直接将几个想搭讪的小姐姐劝退的男人,成功的引起了艾娃的注意,并且越观察、越觉得像是她要找的目标。

    然后艾娃就给助手使了个眼色。

    结果她的助手很掉链子,正跟一位样貌英俊的男士聊得欢。

    这位男士是一名自然人。

    根据相关法律,非自然人都必须在额角标有印记。

    所以敢于亮出额头、昭示自己是自然人而又比较英俊或靓丽的男女,在这类酒吧中总是比较受欢迎,毕竟那代表了不错的出身。而没人愿意结交生活混乱的麻烦鬼。

    若是这位自然人的谈吐再好点,且能撞对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人们来酒吧,寻找的,也不过是就是这类新鲜人,与之度过一次或几次或很多次愉快的时光,就是内心的真实愿望。

    然而权贵在任何时候都能作弊,因为权贵本身代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