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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