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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zhong yāng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简介

    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这就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二百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仅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这不能不让人疑惑,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寿命最长的两个封建王朝。

    中枢官制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chun、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jg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běi jg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改为督察院,有左右御史、左右副都御使、左右佥都御使等官。又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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