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七章 神秘帖员,破梦之晓(第1/4页)  惊悚原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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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血鬼的案件最早发生于几年前,那个时候,王勇芥和孙明远才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所以很多事情其实他们并不知情,就连那所谓的吸血鬼事件,他们也只知道其中的一部分。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死于吸血鬼手下的,一共有四个,不,应该是五个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插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着被害人进入楼道内,然后趁着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进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用利刃剖腹,将被害人的血液和一部分牛奶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女大学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却没有去。邻居大妈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被害人家房门大开,后发现其被杀死在自家的客厅里,凶器就是摆在客厅桌子上的一个茶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单身离异的下岗女工人。案发当天她刚刚从集市上回来。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一个平房里。凶手先是抓住了她的头发往墙上猛撞,然后用电线将其勒死,最后把对方的血液和被害人刚刚买回来的稀粥混在了一起喝掉。

    第四个,还有第五个被害人,就是现在的这两个了,一个成年女人,一个未成年女孩儿。凶手用尼龙绳杀死了成年女人,正当他准备喝下此人血液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走廊里的女孩儿,于是,女孩儿成为了他的目标。

    如果没有特殊的“吸血”标记的话,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像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不相同。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以及撞墙和用东西砸死,剖腹工具倒都是刀子,而且都是在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随意的遗留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的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连房门都没有关好就离开现场。

    指纹,本来是可以作为最关键的证据的,但是此“指纹”非彼“指纹”,因为它没有纹路。

    是的,没有纹路,想必是凶手用特殊手法给“磨平”了吧,可以看出来现场的“指纹”是一些指头的印记,却找不到对应的纹路,这么一来,就算是有指纹,也跟没有指纹没什么区别了。

    而对于这样的现场,王勇芥能够想到的词就只有一个:混乱。

    没有刻意的选择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唯一的“谨慎”,恐怕就是他选择的目标都是女性这一点了。想必对方也想到男子不太好对付,所以才选择了抵抗力更加薄弱的女性吧。

    那么,这样一个没有“纪律”的凶手,如果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脑残智障,就一定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中的人。那么,导致他精神恍惚的这种心理障碍,究竟与血液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呢?

    “头疼啊头疼。”

    让他想这些费脑子的事情,果然还是太难为他了。王勇芥拍了拍额头,强自打起精神,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起来。

    “怎么,还在忙呢?”

    端着两杯咖啡的孙明远慢慢的走了进来,走到王勇芥的面前,将手里的一杯咖啡放到了他的桌子旁,“不休息一下?”

    “休息什么啊。”

    王勇芥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倒是在重重地拍了一下大腿之后,停止了继续盯着电脑屏幕的目光,长时间的盯着电脑屏幕,让他的意识都有些模糊了。

    “你老是熬也不是办法啊。”

    孙明远靠在他的桌子边沿,一边慢慢的抿着有些烧烫的咖啡,一边无奈的劝慰,“这都是多少年前的案子了,要是能破,警察们早就把它破开了,也不至于等这么多年也没人抓到凶手,你想凭借几天的不辞辛劳就把它解开,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倒不是打击王勇芥,孙明远说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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