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6章 一战(第1/3页)  最终判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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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还是要去找,宁愿不做这份工作了。”金萍说。

    “随你便,你爱干啥就干啥,腿在你身上,要走,谁也拦不住。”尹贤仁说。

    尹贤仁很清楚,金萍是嘴上功夫好,实际没那个胆子,她在任何一个项目村,都要想方设法地弄点好处回家。就像贼不走空一样,爱占小便宜。她怎么舍得离开这个舒适的机构呢?

    基金会能聘用她,完全基于同情,进来有没有经过考试,没有什么从业资格,自己连小学都没毕业,自己本身又是农村妇女,不管你装得再像城里人,但骨子里仍是农村妇女,举手投足都再清楚不过地显示着她的身份。

    有时候,她和春燕辩论,说春燕不是城里人,春燕说:“我不是城里人,你是城里人好吧?”

    春燕已经领教,金萍的处处不足,已经无法和她相比,于是就不比。就像大象和蚂蚁比身高,用得着比吗?

    领导满足于金萍的吹捧,清楚金萍也不过是个奴隶,主子对奴隶好一点,一点都不奇怪。

    明朝的东厂西厂完全是宦官当家,朝廷百官,无论忠奸,都可以被任意罗织罪名,进行杀害。

    太监就是奴隶,一般没文化,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出人头地的,但是,皇帝就是喜欢。比辛苦读书出来做官的人还要得宠得势,读书人受小人陷害,遭到奴隶欺压并不少见。

    春燕不理金萍,是非常明智的作法。一个巴掌拍不响,让金萍去当跳梁小丑吧。看到最后,谁更得意!

    金萍用的牙膏没了,就挤别人的,香皂没了,也用别人的,自己从来不买,洗衣粉没了,照样顺手就拿人家的,说下次还。可是,从来没还。更有甚者,还用人家的洗脸毛巾,甚至洗脚布,不知道用来擦什么的。反正,只要她摸过的毛巾,知道的都扔掉,不知道的还在用。

    一瓶护肤霜,是她自己买的,用完了挤不出来,就把瓶子屁股用指甲抠开,然后用手指头去抹,抹了后,往她脸上一搪,凑合了一次,下次再摸,将瓶子弄翻过来,也要把里面的乳液弄干净,彻底弄干净之后,才随手就把护肤霜的空瓶子一丢。

    这样做的好处,捡破烂的不高兴了,看到一个瓶子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本来可以卖一毛钱的,结果被她弄得不值一分钱。

    大家都明白家有内贼之后,开始防范起来。在集体宿舍的时候,自己的东西要收拾好,不是不给她用,而是怕她永远用下去,而且用完之后,不说一个“谢”字,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就跟用她自己的东西似的,更可气的是,用完之后,随手乱扔,让别人有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

    包括洗衣粉、香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毛巾甚至洗澡用海绵,都各自收拾起来,哪怕再用的时候麻烦,也必须这样做。这样才能放心。金萍是一个快50岁的有过四个孩子的农村妇女,这时候,身上的各种毛病开始出现,特别是妇科方面的,谁知道会不会传染呢?住集体寝室,大家共用洗手间,哪有那么好。如果她很自觉,又讲卫生,大家凭着爱心,也就不这么做,这么绝情了!问题恰恰不是,所以,人人自危,每人自保。

    春燕读书读到高中毕业,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受到的家教很严格,跟金萍出身贫农不同。金萍从小自由散漫惯了,要不是调皮,摔进大坑,也就不会致残,腿脚不便了。

    因着那大坑,从此改变了金萍的命运。从小被人瞧不起,于是,她就要反抗,处处要显得比别人高、比他人强,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心气虚高,

    于是,人到这个年龄,她就得了“三高”。

    于是,她开始吃药。

    每年基金会可以报销5000元门诊医疗费,她全部用来买药。在“三高”不太高的时候,为了得到那5000元,就虚构买药事实,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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