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刚生下来,他便拥有不平等的一切。糊里糊涂的国籍,黝黑的皮肤。从记事开始,是一个像社工一样的女人,说他被货车给撞死了。然后,带着卑鄙离开了他的家庭。
卑鄙跟着那个女人,来到新的环境生活。很快,他便因自己那异于常人的肤色,遭到歧视、排斥。外型不好看,读书成绩又差,自然成为了同学们的欺负对象。
一个小孩,如何面对这些呢?除了受惊和不愉快外,便是莫名其妙。逐渐,变得沉默,与及对这个地方的不信任。当他有能力逃走时,他便逃走。走了被抓回来,抓回来后又走。终于,他逃出来了,开始流落街头的日子。当时年纪还小,难以谋生,便沦为乞丐。
在废物堆里找不到吃的,就到处去乞讨。每一天,都被泪水打湿脸庞。有一次,他在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小瓶子。他在想:将我流出来的眼泪装进去,会有多少瓶?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想法,可感受到他走过的艰难岁月。
终于有一天,他被一个饭店老板收留,每天帮他洗碗就给他一盒饭。卑鄙也就在这时候,懂得了需要付出,才能有回报的道理。有时候,卑鄙带着饭盒回到垃圾堆,就要跟流浪狗争饭盒而打起来。
别埋怨,天理本来就是不平衡的。谁占上风谁占下风,视乎客观环境而已。比如,迎战你的流浪狗,就手无寸铁。在恶劣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不会好到哪里去。‘出淤泥而不染’的,只是童话。
卑鄙,就在淤泥里成长,渡过每一个春夏秋冬。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曾经的老大家辉,和现在的闪腿四。
“我想跟你,加入黑社会!”
“就凭你?”说话的人,身材高大威猛,粗声粗气。这里都是他的地盘,暴力团北港区四二六——家辉。
“走开臭乞丐,别挡着我们老大的路!”一个小弟大叫着就推了卑鄙一把。
家辉吸了口雪茄,道:“阿峰,站到一边去,让我来问他几句话!”说着,看向卑鄙,问:“小子,你今年多大了?是谁让你来找我的?”
卑鄙的头埋得很低:“我十三岁……我在街上听人们说你是个好人,够义气,对小弟很好!所以……”
家辉插嘴道:“ok!那你凭什么跟我?”
“我……我很能打!家辉哥叫我做什么,我都会拼了命的去完成的!”
家辉笑道:“好!刚才这个人推了你一下,你试着跟他打给我看看!”
“好!”卑鄙说着,两眼死死地盯着阿峰。e更o新g=最快e)上◇s
这个叫阿峰的,怎晓得卑鄙是头流浪已久的野狗。这种动物,不好惹。战果,也令人刮目相看,卑鄙将阿峰打倒了。用家辉的话说,这家伙短小精悍。
从此,卑鄙成为家辉的门生,算是脱离了那无依无靠的生涯。一开始,卑鄙只是个跑腿的,但他也在学着大家的为人处事。
家辉有着一副天生的威严,还有那相当厉害的拳头。卑鄙曾亲眼目睹,家辉力撼一个红棍,把对方打得躺了九个月的医院。除此,那个闪腿四的腿法也不弱。他在家辉组织内,有绿叶扶持的作用。
这也让卑鄙深深认为,打——不单可以发泄,还可以换来无上的尊严。于是,他为自己定下人生的座右铭:拳头,是可以打出尊严的。
战场上,不可以输。输掉一场,等如输掉一点尊严。很快,卑鄙飙升为家辉身边的头马。
这天,是卑鄙的十八岁生日。家辉和闪腿四带着卑鄙,来到一家高档餐厅庆祝。
家辉问:“卑鄙,许个愿,说不定老大能成全你!”
“我……我……”卑鄙咬咬牙,道:“我想尽快扎职,做……做大哥!”
家辉狂笑:“哈哈哈……明天就帮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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