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不叫狗,迥异人(第1/4页)  等我去江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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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笠从道观中找到了一个满是灰尘的麻袋,抖了一抖,又从院落的坏死桃树下拾到了一根手臂粗细的树根交给荀川。

    现在已是明月高悬,二人尽量行走在僻静的乡村小道上,这条路虽然不复之前村口那般热闹,但偶尔也会有两三个路人与他们擦肩而过。

    晚上的风很舒服,手持麻袋的少年打了个颤。

    夜幕中群星璀璨,他抬头望去,一条横跨南北的银河横亘在天空之中,宛如一条奔腾急流,一泻千里的大渎,少年入眼,皆是星光灿烂。

    不知,在天上看又是怎样一番美丽景象。

    “曹操说的星汉灿烂,李白说的疑是银河落九天,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魏笠感慨着,其实南骏县晚上也能看见星星,光污染没有大城市那么严重,不过这么美丽壮观的夜幕苍穹,确实是他生平以来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想起之前跟同桌的女生说自己想去旅行,无非就是想见识一下那些自己如果待在小县城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的东西,比如景色,比如人,比如经历。

    那个道观中叫周豪的读书人,即便他都没正眼瞧过自己,不过魏笠依然觉得这样的人,挺有趣的。

    其实说起来蛮可笑的,一个小县城的少年,读了些杂书,就去想看看书中的那些东西,哪怕知道是虚构的,他也想去看看。

    这些东西,重要吗?

    至少对于现在的他,很重要。

    可能过个十几二十年,少年长成中年,才发现一切都不重要。

    但,上面这一句话,才是现在最不重要的。

    幸好少年是少年。

    “隔壁六班有一个叫杨湛男生,你认识吧。”夜幕星辰下,乡野小路上,渺小的两个人沿着田埂,有一茬没一茬的聊着。

    将树根用双手的内肘扣在身后,手掌抓住腰带,表情淡然的少年道:“认识,之前校篮球赛跟他打过球,技术不怎么样,不过篮板球抢的挺猛。”

    魏笠点了点头,“对,就他,他是从村里来的,常常叫我跟他一起打球,所以一来二去就成了哥们,私底下,他常常跟我讲些他们村里发生的趣事儿。有一次,他跟我讲起他们村子里的小偷,为了确认这家是不是养了狗,有一种特别简单的方法,比我扔石头要方便很多。”

    “什么方法?”荀川好奇道。

    魏笠得意一笑,“我先卖个关子,你先告诉我,刚才跟那个什么周百晓打赌,你就不怕输了?”

    荀川摇头,“我不会输。”

    魏笠双眼翻了一个白,没有在纠缠下去,“那桃山剑宗又是怎么一回事?你之前只是说要跟着遇到的那帮人,也没说要去什么桃山。”

    这一路上,魏笠也从过路人的口中明白了桃山剑宗的大致情况,虽然他心底里也跃跃欲试,不过对于荀川的一直闭口隐瞒,多少还是有些介怀。

    谁料这一问,荀川倒是答得痛快:“棋盘山上的两位前辈叫我下山之后立即赴往桃山。”

    他没有接着说下去,魏笠也没问。

    两人各自秉持的道理,再一次让他们陷入了沉默。

    有些东西,懂了很累,所以还是不说;而有些东西,唯有懂了,才能过的好。

    “话说回来啊,我们还是别你啊你的叫着了,在这个世界,估计也就我们两个是同乡了,你刚才没听见么,那周百晓说自己来自什么望涯洲东林郡,听着

    还挺有排面,就像《三国》里那种来将通报姓名,吾乃常山赵子龙一样气派……”

    魏笠手拿麻袋比划着,荀川含笑,听着他下文。

    “所谓人生四大喜里,就有他乡遇故知那么一件幸事,而且我们又是同窗,更是朋友。要是以后有人问你来自哪,这天底下,也就我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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