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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文说的似乎是把本县看守所书说的似乎太好了。

    这其实只是一个错觉。

    是老九给我说的感觉。

    其实这份美好和惬意是相对于他在监狱的生活而言,那个地方才是炼狱。

    前文说过,同样是没有自由,老九甚至愿意在看守所住八年然后一天刑期也不减的回家,也不愿意在监狱服刑五年多。

    而实际上,要是按照一般人来说,那个地方没有手机和电脑可以玩,还每天都要直着腰背诵行为规范,只有周日和晚上解散之后才能自由活动。

    说是自由活动也就是在一起吹牛逼,侃大山,然后打扑克而已。

    但是啊!人就那么几个,说多了,你会发现没有可以说的了。

    扑克玩多了,也就腻了。

    所以有时候,很多人晚上没意思的时候都自己一个人愣愣的发呆。

    毕竟都是背着案子进来的。

    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运气好的,社会危害比较小的可以和原告达成和解然后赔钱回家。

    但是啊,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一方面是家里有没有钱赔,另一方面是人家愿不愿意和解。

    所以,很多的人在里面都是心情很低沉的,因为哪怕是最好的结果。

    到头来也是要大出血的。

    反倒是必然会被判刑的在押人员比较开朗,毕竟认命了。或者像老九这样被哄骗的比较天真烂漫。

    而实际上,老九能这么舒服,很大一部分也是管教照顾。

    老九家里毕竟是县城里的,不是下面乡镇的,而家里也有一些相关的老邻居在看守所里当管教,甚至于所长当时也是一个远方亲戚。

    虽然老九根本就没见过。

    可是,也确实受用了。

    而这些都不是那些本县下属乡镇的在押人员能享受到的。

    这就显现出本地人的好处了。

    虽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里说一下,要是第一次进看守所的人大概第一个晚上是睡不好觉的。

    具体的原因是,看守所的灯晚上是不会熄灭的。

    会一夜一夜的亮着。

    监狱也是一样。

    当然,你要是习惯了也就这样了。

    在看守所的头几天老九根本就睡不着。

    灯非常亮,

    最后只能用衣服的袖子盖在脸上。

    才慢慢适应。

    看守所里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进去之后很多人的皮肤都白了。

    很白,原因就是没有在外面那么多的紫外线照射了。

    号子里都是很大的落地窗,面朝东方。

    所以其实日照比很多地方的看守所都要好得多。

    阳光很足。

    都说东北是避暑的好地方,其实在本县夏天温度也可以达到三十多度。

    码坐的时候那真的是满身的汗。

    基本上都是光着膀子。

    穿着大裤衩子,也就是七分裤。

    真的是很遭罪,但是啊!看守所就是遭罪的地方,不犯法能进来吗?

    老九正巧是六月份初夏进去的。

    然后,闷热的秋老虎就被他赶上了。

    那是真的热,号子里也没有什么电扇或者空调。

    唯一能解暑的就是用毛巾擦汗,擦身上。

    于是,用水量猛增,一天一桶不够了,所里就开始一天送两遍水。

    连来回巡逻的管教都穿着警用的大背心和大裤衩子,穿着凉鞋,毕竟只有管教室才有一台小电扇。

    这里插一句。

    在上世纪七零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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