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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咱们国家刑事案件的判刑的流程是这样的。

    这里我就大致简单的说一些。

    第一步,立案。

    第二步,侦查。

    第三步,起诉。

    第四步,判刑。

    而其实如果是案情简单的暴力犯罪,立案侦查基本都是连在一起的。

    也就是立案之后,你就被关进看守所了。

    情况和老九差不多。

    然后在侦查期间呢!

    为了收集证据,也会在看守所里提审在押人员。

    也就是电视上看到的最多的一面栅栏门,在押人员被锁在一个铁椅子上回答问题。

    椅子是特质的,被定死在地面,前面有一个挡下身的铁板,在押人员一坐进去,管教就会把铁板拉回来扣在身前。

    这个铁板贴合人的坐姿。

    这样你就只能坐在椅子上动不了了 ,也站不起来。

    然后管教将侧面的锁死,就出去了,直到提审的干警收拾材料完成工作,在押人员签字后,管教才会进来带着你回到号子里。

    提审的时候,都是会戴上一副手铐的,然后两个管教一前一后的押着你去看守所前院的审讯室。

    老九在进看守所没有几天就提审了,而且是两次提审。

    原因是一点小事。

    这就不得不说国家对于未成年犯罪的重视程度。

    老九当初是手握两把匕首,可是只用了一把匕首杀的人。

    而当时两把匕被抢走了。

    一把是老师抢的,一把是同学抢的。

    其实也就是趁着老九捅完之后,脑子一片空白的时候被拿下来的。

    但是老九记不起了,就说是老师夺走的两把刀。

    就因为这么一点你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事,公安机关也要来提审一遍,确保所有的现场行为都被真实还原。

    还有就是如果你是盗窃或者是什么恶性案件,这里我就不举例了,公安机关还会带着你去找当时的案发现场,或者销赃的地方。

    这个时候就会给在押人员带着手铐脚镣,然后坐着车去案发现场。

    老九说,在号里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个人,犯什么罪他忘了,但是被直接带着跑到了快一千里的边境城市去找案发地。

    然后,夜晚的时候被寄放在当地看守所,还打了一架。

    不过幸好有在那个号里有两个本县的老乡,这才没吃亏。

    ~

    说了这么多,回归正题。

    当时老九听到人死了的时候。

    真的是眼前一黑。

    五雷轰顶。

    去的时候知道怎么去的,回来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回来了。

    那一夜,他没有失眠。

    睡得很好。

    是不是很意外?

    明知道会被判刑,明知道出不去了,你的心咋这么大呢?

    这是当时我们谈到这件事的时候我问出来的话。

    老九组织了一下语言。

    “他的死确实让我有很大的意外,我压根也没想到会到这一步。但是呢!当时在看守所里很多的管教和一个号的人都开导我,说是少年犯可以从轻判决。可以判缓刑,比如判三年缓刑五年,其实这个缓刑就是你可以回家了,但是在五年之内不能再作死犯法,要不然会在抓你回来服刑。”

    “再说,在当时你在看守所里什么也做不了。也只能听天由命。”

    “后来我在书里看到了判刑不超过五年的人可以再本地看守所里服刑,我想着最不济也能在本县的看守所混到回家。”

    “可是,真的是没想到一下子就是八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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