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二章 我是人类(第1/2页)  我,即是领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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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莎疯狂在丛林中奔跑,“逃离弗林德”这个念头在脑中久久回荡,她没有目标,也不知道去哪里,只知道离弗林德越远越好。

    夜幕降临,一切归于安静,风吹树叶莎莎作响,日间活动的野兽归巢休憩,夜间丛林的主人开始出没,然而路易莎并没有休息,越到夜间她的精神越亢奋,视野越好。

    从前的她讨厌黑暗,讨厌夜晚,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全是白昼。

    但现在,她喜欢夜,喜欢黑暗。

    黑夜给予她安全感,她觉得自己是黑夜的女儿,在黑夜里,她无所不能。

    如果说黑夜里她怕什么,那就是弗林德。

    弗林德在她这里就像是魔咒,每当闭上眼睛,她都会想到弗林德的身影,那个身影充满着嗜血、暴虐,他的背景永远是一片腥红,就像是躺在血色长河中。

    每当想到“弗林德”这个人,路易莎就能感受到来自灵魂的恐惧,她必须逃离弗林德,必须摆脱弗林德,否则她将会永远活在恐惧的阴影中。

    全力奔逃到深夜,路易莎终于停下脚步,转身望向弗林德的方向,在确定没有弗林德的气息后,终于放下心中的忐忑。

    身体放松下来的一瞬间,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她饿了,饥肠辘辘!

    她需要食物。

    本能驱使着她不断搜寻着猎物,她搜寻猎物的方式很独特,只是站在原地不动,轻轻的闭上双眼,轻轻的感受,轻轻的呼吸。

    周围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凡是感受到,都会在她脑中形成一个虚幻的形象,它们的分布,它们的距离,它们的大小,一清二楚。

    她是夜的女儿,周围的一切都逃不过她的感知。

    距离最近的是一只剑齿猪,虽然冠以“剑”字,但终究只是只普通的野兽,唯一的特点是昼伏夜行。

    路易莎兴奋的睁开双眼,食物总是可以给她带来幸福感,让她将弗林德完全抛到脑后,她像一只夜之精灵在黑夜中跳跃,穿梭,不断接近着猎物。

    嗖!

    噗呲!

    她本想抓住这只剑齿猪,但是右手却习惯的洞穿它的心脏,鲜血激溅在她的手臂上,激溅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神开始呆滞,开始木讷。

    她慌张的看着自己的手,看着这只野猪,她竟然在兴奋!

    不是因为食物兴奋,而是因为鲜血兴奋!

    以前让她感觉腥膻和恶寒的血液,现在竟然变得犹如琼浆玉液,无时无刻都在吸引着她,诱惑着她!

    啊啊!

    她大叫,尖呼!

    她觉得自己疯了,要不就是被弗林德那个怪物,那个恶魔下了诅咒。

    砰!

    她一脚踢开面前的这只剑齿猪,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她决定不再吃肉改吃素,去掉那种恶心的念头。

    迷迷糊糊走了一段时间,徘徘徊徊,兜兜转转找了一圈,路易莎终于发现一颗果树,那是一株野生苹果树,过去的她最喜欢吃苹果。

    一日三餐,她可以早上吃苹果,中吃苹果,晚上吃苹果,然后第二天还吃苹果。

    更重要的是苹果可以让她减肥,让她保持苗条的身材。

    纵身一跃,她轻而易举的从树上摘下一颗苹果,鲜红油亮,芳香四溢,说是人间美味也不过,她已经忘记上次吃苹果是什么时候,但是她仍然记得苹果的味道。

    回味无穷。

    带着享受的表情,她大口咬下去——

    呕!

    第一口,她便吐了出来。

    难吃,恶心,无从下咽。

    这绝不是苹果!

    呸!

    她一脚踢在苹果树上,力道没有控制好,苹果树直接被踢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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