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三章 前尘(第1/5页)  我的女友是智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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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小刘烈就和只比他大17岁的母亲无话不说,任何事情都不会瞒着母亲——除了他早恋这件事。

    事实证明刘烈还是很懂他老娘的——17岁那年,偷尝禁果的刘烈和陈傲珊赤条条地被抓奸在床的洪红堵在被窝里扔烧着的报纸,简直是他人生挥之不去的阴影,尴尬得难以直视。

    实际上抓奸事件不光是刘烈尴尬,洪红这个做母亲的感觉是更加复杂:17岁的刘烈虽然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但在她这个母亲眼里刘烈仍旧是那个三寸长的、从她身上掉下来的小肉团,她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尽管这两个赤条条的肉虫是真实地呈现在她的眼前。

    洪红也忘了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了,事后回想,当时她脑海里好像是一片空白。彼时她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塌了——一个孩子竟然干出了这种事!失去理智的她跑去客厅到处找,最后带着点燃的报纸扔在了刘烈床上……

    事后刘烈因为羞涩和尴尬也没有和母亲解释;洪红则因为一直都没有对刘烈进行过性教育——实际上这也是中国家长的潜规则,做父母的大多都不会跟孩子讲这些东西,故而碰到这起突如其来的、仿佛十级地震的惊天意外洪红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于是母子二人便心照不宣地“遗忘”了它。

    洪红是比较开明的家长。

    抓奸事件之后平静下来的洪红接受了“儿子已经长大”的残酷事实。在“要克制,不能影响学业和发育”的前提下,对于刘烈的早恋洪红保持了不支持不反对的中立态度。她只是告诉儿子一句话——

    感情不是过家家。

    这是母亲传递给刘烈的爱情观。

    尽管它很不符合现代社会“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观念。

    但刘烈的父母却是这种传统爱情的执行者,无论对方经历怎样的低谷、婚姻经历多少的风波,他们都没有抛弃彼此,夫妻一体,同富贵共患难,相濡以沫、生死与共。

    那时候刘烈不确定自己和陈傲珊之间是不是爱情,17岁的他也不懂什么是爱,他只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了,就应该像父母那样,不管处境有多艰难都不能放弃对方,应该从一而终,荣辱与共。当时在刘烈看来爱情就意味着责任,面对母亲对陈傲珊的不喜刘烈不断去辩解,试图让母亲改变对陈傲珊那让人尴尬的第一印象。

    每个父母嘴上都说别人家的孩子好,但内心却觉得自己的孩子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对于自己的子女有着不需要理由的偏护。

    陈傲珊比刘烈大一岁,当初二人在一起的时候陈傲珊已经18岁成年了,故而在护短的洪红看来陈傲珊属于成年人诱导未成年人“犯罪”,无论刘烈怎么解释她心里面对于陈傲珊始终都有根刺,但是顾及到儿子的感受故而洪红一直将抓奸事件藏在心里,没有让第四个人知道。

    陈傲珊性格冷僻怪异,哪怕是获得了刘烈父母的默许成为了刘烈的正牌女友,但是二人在一起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却很少和刘烈父母交流,甚至都不会主动和两个长辈打招呼,这让刘烈父母心里不禁有些生气,觉得陈傲珊是大宅门的傲慢千金,看不起平头老百姓。

    一边是血肉至亲的父母,一边是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的恋人,夹在中间的刘烈很为难。他费尽唇舌才让父母接受了“她就是这么个冷淡的性子但是人不坏”的说辞,但奈何陈傲珊的性格就是这样,刘烈也没法委屈她改变自己去迎合家长,刘烈知道只要他说了,陈傲珊绝对会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但刘烈不愿意也不舍得让陈傲珊受委屈。

    当时他觉得,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和他一样看到陈傲珊身上好的一面,例如说才思敏捷,多才多艺,又高又漂亮,而且对于刘烈差不多算是千依百顺,只要刘烈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陈傲珊都会想办法为他摘下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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