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九章 非死不可(第1/5页)  春秋英雄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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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成和致都是好友,被时人称之为酷吏。

    宁成当下属,就欺负长官,对待下属也很严苛,比致都更厉害。致都到济南郡清除豪强之后,宁成继任,当地人自然很太平。

    不过有趣的是,致都身死,宁成却没有,可见他还是很懂做人的。

    公元前140年,担任长安中尉的宁成,被皇帝诏命撤处,有可能跟政治斗争有关。

    宁成逃归家中,想着为官要当两千石以上的官,经商要赚的上千万钱,那样才是人生赢家。

    于是宁成开始经商赚钱,他租赁土地上千亩,转租给贫苦百姓。由于精于算计,宁成很快积累起了财富。

    当然,宁成能够发家,靠的还是高利贷。

    更绝的是,宁成久在官场,很明白那套运作,私底下掌握了当地官员的罪证,加以威胁,自然得到照顾。

    放高利贷,主要是对方有还款能力,自己也有执行能力。宁成精于算计,两者又都不缺,所以发达很快。

    宁成也是范蠡一样的人,上马可当官,下马可经商,奇人也。不过,虽然宁成积累的财富不比范蠡少,可是他名气却不如,归其原因,还是在他做人上。

    他在地方上,出行都带十几骑,很威风,也很安全。毕竟他目标太大,万一遇上土匪绑票,那可如何?

    自古以来,豪门富户就是肉票的首选。土匪们绑票,也不仅仅是硬来,很会动脑子。

    他们听得那个大户人家要嫁女儿,然后就出其不意的将新娘抢走,而后通过中间人传话,要多少多少钱。

    新娘父母很着急啊,约定俗成的规矩,新娘要是被土匪绑走的当天赎回来,那么于新娘名声损害还不算大,新郎不好退婚,就算退婚,也可以找下家。

    可要是新娘在那边过了夜,那可就糟了。新郎家就可以清誉已毁的理由退婚,毕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旁人也不好相劝。

    据闻毒品交易都有这样一个共识,交货前一分钟被抓,也是卖家的事,买家一分钱都不出,交货后一分钟被抓,那是买家的事,卖家不用管。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定下了规矩,有了规矩好做事。

    新娘要是嫁过去被抓,那就是新郎家的责任,娘家人虽说嫁出去的女儿,可也是能为女儿出头,让新郎家赎回女儿,不然就告官。

    可是还没嫁过来,双方只是交了定金。如今东西在你手上有了闪失,你说我要买一个完整无暇的玉杯,可是忽然玉杯磕了碰了一角,强迫症的人看起来就别扭,顶多定金我不要了,算我的同情,您另找别家吧。

    那么新娘家也郁闷,我又不在乎你的定金,亲戚没结成结成仇家,可是又能有什么法子,毕竟事情发展到现在,谁都不想。

    退婚一事,让新娘的名誉再次受损。毕竟这种事,你又不能说明清白,强行这么玩反倒此地无银三百两,只好降低标准,不挑门当户对了,挑一些寒门才子,名气大的嫁给人家。

    土匪正是利用新娘家的心理,通过内线,将赎金死死定在新娘家能出的价格上。比如你们家不是刚筹集了十万两银子,打算去南方卖茶叶嘛,我就要十万两白银,少一分都不行,要么女儿你就别要了。

    新娘家只好认栽,毕竟不仅仅是女儿的终身,还有家族的面子。要是女儿受辱,整个家族蒙羞啊,那可就真一言难尽了。

    所以,豪门大户往往结交一些绿林的人,毕竟关键时候可以帮自己出面,就算事后要报复,靠官府也是不行的,还是直接请同道朋友下手来的爽快。

    宁成就是豪门典型,他花了十四年时间,将产业规模做的这么大,想来奉公守法四字并不属于他,多少有那么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宁成的名声越来越响,刘彻也想起了这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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