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夜店内,方宇坐在卡座的一角醉的像一条狗,脚下满是呕吐物。
今天是方宇喜欢了九年的女神金宵的生日。
这九年从暗恋到明恋,金宵暧昧的态度让方宇以为自己有机会了。
可谁能想到半路又杀出个富二代张泽把自己给截胡了。
此刻金宵和张泽就坐在方宇的对面,卡坐上坐着的都是张泽的朋友,所有人都像看猴一样看着方宇。
“你看他身上穿的地摊货,加起来都超不过五十,还磨损的那么严重,跟他坐在一起太掉价了吧。”
“就是,穷成这样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
“舔了人家九年也真够执着的,到最后毛都没有,真可笑。”
嘲讽的声音不断飘进方宇的耳朵里。
可他现在没力气为自己辩解。
这半年方宇都没吃过一顿饱饭。
为了攒钱给金宵买生日礼物,方宇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每天只舍得吃两个馒头,咸菜也舍不得买,没钱打热水就接自来水喝。
偶尔方宇要是实在是馋肉了,就去快餐厅等着,看看能不能捡到别人吃剩下的。
吃的这一切苦,仅仅因为金宵某次无意间提起自己喜欢的一款项链。
“你快回去吧,我俩不可能,我只拿你当朋友。”
金宵看着烂醉如泥的方宇,不耐烦的说道。
方宇苦笑了一下,其实人家嘲讽的也没错,是自己太异想天开了。
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把准备好的项链放到金宵面前。
既然没办法和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在一起,那能把她喜欢的东西送给她,对于方宇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看着那条项链,想起方宇对自己的好,金宵心里还是有些愧疚和不舍的。
可是有情不能饮水饱,方宇对自己再好有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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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破项链你也好意思拿出手?”
张泽本来都懒得和这种穷吊丝说话,可看到那条项链他实在忍不住了。
几千块的项链在他眼里和地摊货没区别。
面对嘲讽,方宇没有说话,执意要金宵收下自己的项链。
“行了啊,让你在这喝了几杯酒已经够给你面子的了,你丫赶紧给我滚蛋,你个穷吊丝配和我们坐在一起吗?”
张泽鄙夷的看着方宇,边说边不老实的在金宵那双白嫩的大长腿上摸来摸去。
“我在跟她说话,没跟你说话。”方宇不屑瞥了张泽一眼。
张泽冷笑一声突然解开自己的裤子,一把将金宵压在身下开始解金宵的衣服“那她现在没空跟你说话呢。”
“泽哥你别闹,这么多人呢,一会我们去酒店……”毕竟这是大众场合,金宵脸色绯红想要阻止张泽。
可张泽根本不理会金宵的反抗,他非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办了方宇的女神,这样才够刺激。
“泽哥威武!哥儿几个佩服!”
“用力用力啊!”
先是张泽的几个哥们起哄。
“我去,太劲爆了!现在的女的可真玩的开。”
“快脱快脱,我都准备好录像了,放网上肯定又要出一个‘夜店门’了。”
周围的人都被张泽和金宵吸引住了,引起一片骚动。
方宇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
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神,连手都没碰过一下,竟然在众目睽睽下被人给办了?
更可气的是金宵半推半就的态度。
她被脱得只剩下内衣,眼看最后一道防线也要被扒掉了。
方宇的大脑一片轰鸣,他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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