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只金簪,就着镜子在头发上比了又比,看样子是非常喜欢了,方程悄悄的将一旁的店老板叫过来,问了价格之后付了钱,这才缓缓的走了过去 “在看什么” “诶,你回来了” 朝夕看到他那个开心的说到, “我在看一只金簪,明朝的,很漂亮” “恩,的确很漂亮,那就买下来” 方程顺势说道, “不能买” 朝夕摇了摇头,看着金簪的表情有些遗憾, “为什么你不喜欢” 方程有些惊讶,她看上明明就是很喜欢啊, “喜欢是喜欢,但是这只金簪要价一百九十万港币,合人民币要将近一百七十万贵不贵的先不说,金簪本就是女性使用的物品,比较偏门,而且收藏大家们都觉得它的收藏价值不够高,在古董界一直属于比较冷门的东西,所以这东西买回去” 朝夕还是受了收藏大家族的影响,觉得这东西如果没有足够的收藏价值的话,就不应该入手, “喜欢就要买,只要你喜欢,它就值得” 方程的话还没说完,从后面就挤上来两个人,一
男一女,穿得都很考究, “老公,就是这个啦,我喜欢这个你买给我啦” 女人撒娇的对身旁的男人说道,听着她说话方程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好啊,不过就一只旧金簪嘛,老公买给你” 男人掏出钱包,财大气粗的说到, “老板,这个多少钱啦” “这这个物件儿这位先生和女士还没有掌眼结束呢,您这样不和规矩” 老板见站在一旁的方程和朝夕,有些抱歉地说道, “我刚才都听到了他们说不买,看他的样子就不像是能买得起这么贵重物品的人,那既然买不起还在这里看什么还不嫌丢人吗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的真的是走了狗屎运了” 男人的眼睛扫过朝夕的脸,眼神中闪过一丝赤裸裸的, “找男人还是得找一个能满足自己愿望的连给自己女人买礼物的钱都没有,还算什么男人老板,你别跟我说什么合不合规矩,我就问你这东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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