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夜白就向那人离去的方向冲了过去,夜白追了很久,可是在路途上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这让夜白十分纳闷,他只好停下来仔细观察,在仔细观察了一遍之后,他才发现了真相,原来,那人一开始就没有从这里逃跑。
刚刚夜白所经过的路上,有一个地洞,还好此时还不算太晚,夜白连忙钻入地洞继续追了上去。
进入地洞,首先映入夜白眼帘的是无尽的黑暗,但这种东西对他来说简直就是as了,直接发了一点杀气买了一个全宇宙限量版夜视仪。
立刻就看的比狗还清楚,根据他观察到的线索判断,那个人是一个男的,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体型中等,穿4码的鞋,重量大概为110斤到10斤之间。
不得不说,夜白判断得极为精准,此人确实跟夜白所猜测的一模一样,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它并不是个人……
这个地洞很短,最多也就只有一百米左右,不过这个地洞中却刻着一些夜白看不懂的文字,有一些他倒是能看得懂,其中有这么几个字是他看懂了的。
毒…………蛊…………杀…………毒…………氏……
接下来便都是一些夜白看不懂而且乱七八糟的垃圾文字。
夜白出了地洞之后便一直向北走去,他坚信,只要一直朝着一个地方走就不会迷路,总能走出去的,但如果让他知道他刚刚砸的那个香蕉手机就有指南针的功能的话,估计他要吐个几口血才行。
一路上,夜白发现了不少毒虫,如果不出所料的话,这里应该就是夜白要来的苗疆森林了。
“那该死的随机传送符!靠!”夜白心里还在为那随机传送符的事情而生气,他总感觉那随机传送符是王牌系统找来故意坑他的。
“你就知足吧你,随机传送符的最远距离那可是达到了一万光年,你能够两次都传送在地球上,已经很好了好吗?还不知足!”
“额……那我是不是应该还要说声谢谢呀?”
“不用谢。”
“我”
…………
经过了一段路之后,夜白终于回到了苗疆城,但这次不同的是,他来到的是城南,是整个苗疆城人口最多的地方,但是危险也同时存在,听说这里经常发生女孩失踪案件。
稍微有脑子的雄性公民都可以猜到这里会发生什么,所以住这里的可以说是非常“穷”的。
注意,这个穷单单指的是苗疆城内的穷。
到了外面,这苗疆城内的傻子都比外面的富豪有钱,原因是什么?一个字,毒!
此时已经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了,夜白没有过多的办法,只能先在这里面先转转再回去了,那么早就回去待着这可不是他的风格。
怎么也得四处转转,惹个事先。
急于树立仇家的夜白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走在了城南的大街上,导致不到半分钟,就有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盯上了他,虽说这里经常发生女性失踪案件,但男的也不是没有,嘿嘿嘿……
夜白瞬间就感觉到,自己被数十道邪恶的目光盯上了,不过这些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哪里打得赢战斗力已经突破四百的夜白呢?
夜白依旧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这也让很多人提起了见义勇为之心,这些在这里住的居民是知道他们那些人干的勾当的,不过他们是只抓外来人士,并不会威胁到他们所以他们也没去多管。
然而这次不一样了,众人一看叶白,就知道她绝对是个有钱人,这必须跑上去当狗腿呀!
于是就有一个标准狗腿走上去跟夜白说道:“大哥呀,第一次来吧?”
夜白怎么会看不出他的心思,但还是说道:“嗯,我第一次来,我是来找我亲戚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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