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问,他倒是很了解陈强。
陈强略显尴尬的点了点头。
“你的经历,也的确是挺传奇的,可以写成书,回头把书稿给我看看,我帮你修改修改。”张伯苓话音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你真要出书的话,也不用找别人,咱们南开大学有专门的书局可以印书。”
未来的南开大学,也有专门的出版社,而在三十年代,南开大学有自己的书局,也就不奇怪了。
当时的“书局”,不仅仅是指出版社,像是印书馆、书店、都可以称之为书局。而可以出版书籍的地方也有很多,像是报刊、图书馆、书店,甚至一些卖笔墨纸砚的地方,都能帮助作者出书。
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中国的稿酬制度已经跟国际接轨了,当时的稿酬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润笔费”,也叫“润笔之资”,这算是后世的稿费。当时的润笔费的标准不一,北平的官办报纸杂志和学术期刊,稿酬可达4-5银元千字,而上海的刊物大多是民办的,一般稿酬为1-3银元千字,知名人士的润笔费要搞一点,比如鲁迅先生的润笔费,最开始的时候是3银元千字,后来涨到了5银元千字,这在上海算是比较高的润笔费了。
第二种是“提成费”,也叫“版费”,就是现在的版税,得是发行了实体书才能拿到的钱。后世普通作者的版税大概是6,畅销一点的作者能拿到10,那些比较牛叉的作者,版税才能超过10。而在民国时期,不同作者的版税月不相同,比如郭沫若的版税是10、胡适的版税是15、鲁迅的版税是20,版税最高者是梁启超,达到了40
第三种形式叫“作价购稿”,也就相当于现在的版权买断。
润笔费和提成费,是当时文人的主要收入。举了例子,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最初是发表在《新青年》月刊上,《新青年》月刊要按照5银元千字支付鲁迅先生稿酬。后来《狂人日记》被收录到《呐喊》的集当中,当北平的新潮社出版《呐喊》的时候,鲁迅先生还可以得到20的版税。当时一本《呐喊》卖五毛钱,卖一本《呐喊》,鲁迅先生就能分到一毛钱。
所以在那个时代,很多文人热衷于出合集,一片文章先生在报纸刊物上发表,赚一笔“润笔费”,然将自己曾经发表过的文章整理整理,凑成一本书,刊印出来再赚一笔“提成费”。一篇文章能卖两次的钱。
陈强写的是自传,他也没打算在报刊上发表,所以这“润笔费”,陈强是赚不到了,他能赚那一笔“提成费”。
想赚提成费,就得多卖书,书卖的越多,提成费就越多。
陈强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争取在1933年卖掉一万本的自传。
……
南开大学书局的速度很快,春节过后,他们很快便将陈强那本《从报童到世界第一》的自传刊印成册。
陈强正琢磨着该怎么卖书的时候,张伯苓却接到了一封北平发来的电报。发电报的是清华大学的马约翰教授,他打算邀请陈强去清华大学演讲。
之前陈强募捐参赛资金的时候,清华大学的师生也是踊跃捐款,给了陈强很大的帮助,现在清华大学邀请陈强过去,即便是一分钱的演讲费不给,陈强也不会拒绝的。
而且去清华大学演讲,也跟陈强在美国演讲时不同,陈强在美国大学里的演讲,主要是讲运动与健康的理念,顺便抛售他的“亚健康”理论。而在中国的大学演讲,显然不能讲什么运动与健康,也不能讲“亚健康”,而应该讲述他在奥运会上夺冠的历程。
作为中国的奥运英雄,陈强在中国大学里做演讲,其实更像是先进事迹报告会,说说自己夺冠历程经历了多少的险阻困难,最好有一些让人潸然泪下的桥段,听的观众大受感动,各种的掉眼泪。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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