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二十三章 搞事(续)(第1/2页)  逆水行周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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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英国公府,书房里,杨念云将睡熟的儿子抱起,向父亲点点头,和母亲冼氏一起离开,杨济将坐榻上散落的几个玩具收拾起来,交给侍女拿走。

    女儿又带着外孙回娘家省亲,小住几日,也让杨济这个做外祖父的可以好好陪着外孙玩耍,不过他的闲暇时间所剩无几,因为天子又要“搞事”了。

    杨济打开书柜,拿出厚厚几本资料书放到书案上,就着明亮的烛光翻越起来。

    他是十六卫大将军之一,坐镇关中,兼任“玉米使”督促玉米的选育工作,偶尔还会领别的差遣,本来和政务没太多牵扯。

    可现在,却要被天子搅起来的大漩涡给卷进去,而官场,也会被这个大漩涡卷得七晕八素。

    天子要修订大周律,根据形势发展增加、修改许多内容,拟定“草案”分发给州一级以上官员,允许官员献言献策。

    可想而知,围绕大周律的修订,必然会引得持不同观点官员们“沸腾”起来。

    大周律,原称大律,是周国保定三年颁布的律法,迄今已有五十余年。

    大律模仿尚书、周礼,杂采魏、晋律法,共有二十五篇,一千五百三十七条。

    这二十五篇是为刑名、法例,祀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市廛、斗竞、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诸侯、厩牧、杂乱、诈伪、请求、告言、逃亡,系讯、断狱。

    建德六年,周国灭齐,又颁行刑书要制,至宣帝时又对其进行增补,成刑经圣制,均为律外的特别刑法。

    没多久,周国内乱,持续十余年,待得天下一统,明德建元,天子下令对大律进行修订,改名大周律。

    修订后的大周律共有十四篇、一千八百条。

    是为名例(总则,将刑名、法例合并,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卫禁(宫禁、宵禁等)、职制(官员职责及惩处)、户婚(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

    厩库(畜牧、库藏管理)、国防(军队集结、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贼盗(打击贼寇等)、斗讼(治安、诉讼)、诈伪(打击欺诈)、捕亡(追捕逃犯、逃兵、逃奴);

    断狱(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机密(公文、军情、先进技术保密管理)、市舶(海贸相关)、杂律(凡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

    自那以后,过了十余年,因为时局发展迅速,明德初年修订的大周律渐渐显得不合时宜,所以天子才打算进行再次修订。

    然而这次修订实际上等同于“大修”,因为大周律的架构即将再次调整,为了区别原先的律令,以年号暂称,是为明德律。

    明德律按照尚书省各部的分类进行篇章划分,再加以补充,分十一篇。

    尚书省如今有七部,即将增加“商部”,所以为八部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交通部、商部。

    所以明德律分为吏律、民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交通律、商律,外加名例、机要、杂律。

    其中的商律,就是最近刚颁布的钦定大周商律。

    尚书省八部的管辖领域,有对应的律进行律令管制,譬如吏律就是针对官吏管理的立法,除此之外,分篇律法之下还有条例、细则等补充。

    譬如期货管理条例、专利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就分别收纳在商律、机要、刑律内。

    明德律的结构,让杨济想起了大明律,因为大明律的结构为名例(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然后是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这六律,正对六部。

    但明德律的内容,却要比大明律多很多,初步拟定的条款,包括各种条例、细则的内容,共计四千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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