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 不符合规矩吧(第1/2页)  都市之我来自十八万亿年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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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成雷众人听到这话后。

    就看到包房门被打开。

    门口站着两名中年男子,站在前面的中年男子一脸笑意,笑得有些抱歉,他正是这家柴火鸡的老板,名叫杨科远。

    至于另外一名中年男子,穿着很正式,精神面貌也很不错,手腕上带着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看其样子,这手表的价值最少也是十几万那种。

    这名中年男子名叫公孙亮。

    包房被老板推开以后,他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包房中的人,眼中充满了傲气,那模样,谁都看得出来,他看不起包房中的任何一个人。

    杨科远一脸笑意的来到林成雷的身旁,抱歉的说道:“这位大哥,实在是对不起,能不能请你们让一个包房?”

    林成雷众人先前就已经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自然不会让,脸色阴沉下来。

    “凭什么?这包房是我们先订下来的,而且我们的柴火鸡都已经好了,难道你就这么对待你的客人吗?”

    杨科远一脸尴尬,知道自己这么做也不对,想了想,自己还是放弃那三倍的价格吧,不能因为多一点钱,就将自己店的名声给搞臭了。

    不过他还没说话

    站在后面的公孙身亮一步跨了进来,望着林成雷,伸出一个指头,藐视的说道:“我给你一万,把这个包房让给我!“

    众人一听一万。

    很是震惊。

    只是让一个包房,就可以得到一万。

    林成雷有些心动,可他想着,如果自己拿了一万就让了,那么自己的儿媳妇怎么看我?二弟三弟又怎么看我?咬了咬牙,一万对于自己来说,也不是什么大手笔。

    也就一个月的生活费而已。

    态度坚定的回应道:“不让,别说是一万,就算是给我十万,我也不让!”

    他如此一说,他的老婆孟兰悄悄捏了一下他的大腿,算是呵斥他糊涂,这人真要是愿意出十万,他们可以让。

    其实林成雷说出这话时,心里也非常的后悔,眼前这人,一看就是一个有钱人,很有可能还会出两三万什么的,到时候大不了就让了。

    林海洋觉得自己老爸干得漂亮,让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挣了面子,自己现在年薪五十万,一万算什么!

    暗暗点头,也跟着附和道:“没错,就算是给十万,我们也不会让,别以为你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公孙亮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但他也看出了林成雷眼中的后悔:“一口价,十万!”

    嘶嘶——!

    林成雷等人忍不住冷冷的吸了一口气,十万元清理一个包房?这也太奢侈了吧!

    站在一旁的杨科远老板,也被公孙亮的大手笔给吓唬到了,十万别说是清理一个包房,就算是买,都绰绰有余了。

    林成雷心里很想答应,但是,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开口,因为他先前才信誓旦旦的说,就算是给十万自己也不答应,可现在人家真的出了十万。

    坐在他身旁的婆娘孟兰一直捏着他的大腿,让他赶紧答应。

    看到自己的老公还没有说话,忍不住开口道:“既然这位哥要这个包房,我们让就是了!”

    林成云以及他的老婆也跟着说道:“是呀,既然你们这么需要这间包房,我们可以让你,毕竟大家都是好说话的人!”

    林海洋心里瞬间动摇了,眼前这人竟然还真愿意拿出十万还一个包房,简直就是壕无任性啊,同时心里想着,既然如此有钱,肯定不是一般人,如果自己结交上这个朋友,简直就是一大好事!

    站起来,小心翼翼的笑着:“这位叔叔,你也太爽快了,实在是让小侄佩服,看您的样子,不像是六合镇的人吧!”

    林成云看到林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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