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林煜准时起床,多年的习惯让他的生物钟十分的准确,只要是到了这个点,他马上就会醒过来。
只是他诧异的发现馒头这家伙不见了,但在客厅里有他留下的字条,上面歪歪扭扭,而且以像形图像代替的字让人看的眼花,但是林煜还是看懂了,这家伙是去帮金花卖馒头去了。
林煜笑了笑,他走到了别墅的院子里,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养生功。
刚刚开始没有多久,门外就响起了门铃声,林煜不得不中断养生功,然后跑去开门。
只见一身运动装的王语诗站在门口,她很显然是早起晨练的,看到了林煜,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我跑步到这里,顺便过来看一眼,我每天习惯早起,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没事,我起的也不晚。林煜请王语诗进来,然后笑道:没想到你还有晨练的习惯啊。
有,我还算是比较注重身体的,因为之前身体虚弱,所以医生建议我多锻炼,虽然起不到很好的效果,但至少比我总呆在家里要好的多王语诗道。
现在没事了,不过这个习惯最好保持下去,对你身体有很大帮助的。林煜微微一笑道。
吃早餐没有王语诗问。
没呢,刚起来。林煜道。
那不如去我家吃吧。王语诗笑道。
求之不得。林煜微微一笑:我去换衣服。
好,我在这里等着你。王语诗点点头,她显得有些高兴。
片刻以后,林煜便换好了衣服,跟着王语诗一起到她家里,回到家里之后,她换好了一身衣服,这时候保姆已经帮灵灵穿好了衣服。
叔叔,你来了。灵灵看到林煜,显得十分的高兴,之前她因为那个渣男的原因,所以她的生活圈子比较小,林煜是她这几年唯一比较熟悉的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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