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将沐雨心田中那原本就没有掐灭的情愫,尽数滋生了起来。
没再耽搁,她急忙迈步跟在女仆的身后朝着餐厅走去。
然而,在走出两步后,她忽然停下脚步,转身朝着卧室匆匆走去。
因为她忽然想起,刚才在洗澡的时候,她把夜魅修送给她的墨玉扳指摘下来,随手放在梳妆台上忘记再带上了。
那个扳指,平日里,她是不戴在身上的。
要不是今天,闵睿在接她的时候,特意提醒了她一句,她几乎都要把它忘记了。
此刻想来,把它戴在身上,真是在合适不过了。
正好可以在吃晚饭的时候,唤起夜魅修对以往两人在一起时,那段美好日子的回忆。说不定,夜魅修就此决定,晚上留宿在这里也不是不可能的。
匆匆回到房间,沐雨从梳妆台上拿起穿着那枚墨玉扳指的项链,对着镜子往脖颈上戴去。
然而,在将项链戴好后,她才发现,墨玉扳指被衣服领子遮挡着,根本看不见。
这可怎么办?总不能刻意将扳指垂在衣服外面吧?!
干脆,直接把扳指当做夜魅修送给自己的婚戒,戴在手上。
想到这,沐雨立刻将项链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随后,取下扳指直接套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可是,扳指太大,沐雨的无名指根本戴不住它。
无奈,沐雨只好将扳指改戴在了大拇指上。
虽然,还是有些大,但好歹可以勉强戴住了。
对着镜子照了照,感觉还算满意,沐雨这才匆匆走出房间,快步朝着餐厅走去。
闵睿跟在夜魅修的身侧走进餐厅时,看到餐厅的圆桌上,已经摆放好了晚餐。
与以往他在曼哈顿夜魅修的别墅中见到的荤素搭配的晚餐不同,此刻,餐桌上摆放的是清一色的珍稀海产品。
闵睿知道这些菜都是沐雨爱吃的。
当年,因为沐雨有病,虽然爱吃还产品,但是却不得不遵照医生的嘱咐,忌口。
那时,每每兄弟几个出去聚会,点到海鲜时,boss都会轻声叹口气。
今天,boss这样吩咐,闵睿知道,这绝不单纯是因为,稍后,他要向沐雨要回那枚扳指。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情感的流露。
——————
就在夜魅修留在沐雨那里吃晚饭时,在他居住的四合院,卧室里的靠近大牀的地板上,殷漓正坐在那里,闷头吃着碗里的饭菜。
而亚瑟与南笙则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围着茶几用着晚餐。
“妈咪,我要吃肉肉”
已经,憋闷了一天,在房间里转悠着,耐心等着妈咪记起自己来的小亚瑟,这时终于忍不住了,抱起自己的小瓷碗,“蹬蹬蹬蹬”跑到殷漓的身边,朝着她撒娇地说了一句。
尽管没有抬头,殷漓也能感觉到儿子端着小碗站在一旁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
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般,疼的让她眼睛直发酸。
强忍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殷漓将头深深地埋在饭碗里,味同嚼蜡地吞咽着碗中的饭菜。
“亚瑟乖,南笙阿姨给你夹肉肉吃”
看到亚瑟可怜巴巴注视着埋头吃饭的殷漓,南笙心里感到一阵心疼,连忙站起身,走到小家伙身边,弯腰将他抱起,一边低声哄着,一边走回到沙发前。
在沙发上坐下后,她没有松开小家伙,而是,将他放在自己的腿上。随后,伸手拿起茶几上的公用筷子从面前的盘子里加了块肉,放进了小家伙的碗里。
看到小家伙耷拉着脑袋,蓝宝石般圆溜溜的大眼睛“吧嗒,吧嗒”掉着眼泪。南笙连忙低声在他耳边轻声安慰了一句:
“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