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王世勋命人给他牵来了一匹马。“骑马去,速度越快越好。”
“这,这,大,大黑?”看到一匹黑色的俊逸非凡的马牵到自己面前,小伙计激动的话都说不囫囵了,眼睛更是瞪的滚圆。
王世勋斜睨了他一眼,“怎么?不乐意?”
“中意,太中意了。”说完,小伙计咧着嘴,一个漂亮的翻身动作,稳稳的坐在了马背上,“驾!”只见黑马扬蹄飞奔,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小伙计,冲向前去。小伙计一个没勒住差点被带飞,好在他感到不对,腿紧紧的夹住了,并且一把抓住马背上的鬃毛,才没出丑。
在场的人,见状不由笑了起来,有些人的脸上则带着艳羡之色。
“啧啧,不愧是草原黑,速度果然厉害。”
这匹黑马是王世勋喜欢的马之一,它的马速度快似闪电,曾经有连续跑五百里路,没有休息的记录,而且这马不挑食,特别的好养。
小伙计很快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王世勋则命众人赶紧出发。
等他们到了叫镇西的位置时,王世勋看了下这里的地理环境,不由得愁上了。怪不得宋鏖根本就没处下手,这四处都是开放的。虽然这大路只有一条,可是那些小路何止几十条,而且还四通八达,让人根本摸不着方向。
远处不是山林就是田野,路上的蒿草大概有半人高,就那么小的丫头,估计随便蹲在那个草丛中,他们都得犹如大海捞针一般的寻找了。
等他们来到后,依稀听到有人在哪里喊着沈小姐,沈小姐。
安安!安姐儿!的在叫着。
王世勋当机立断,命人从另外两处没人找的地方下手。他身边则带着两人,在原地等着支援。
那名被王世勋派出去的小伙计,办事果然利索,草原黑也不是一般的马,动作比他们最起码快了大半个时辰的样子。没过多久,王世勋便看到一道十分醒目的身影过来了,身后带着大约有三十余人的样子。
一个个都是黑衣劲服,仿如准备出去执行任务一般。
“世勋,那丫头到底出什么事情了?”来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妖孽男人宁如歌。自打上次他在中秋狩猎大赛上出了下风头后,就不见了踪影。今日他大概是为了夜行方便,竟然着了一身红衣。衬上他的绝世容颜,竟然比那女子还美上几分。
如果王世勋和宁如歌是表亲的关系,就不难理解,他为何对沈安安如此了解了。
原来王世勋知道沈安安的名字,还是从看到宁如意那副风华绝代的画开始的。从看到那副画,他就觉得十分惊艳。还以为是那个白胡子大师傅画的,却没想到,这幅画出自一个十九岁的小丫头之手。而且这些画作类似油画和中原画风的结合。
这个发现令王世勋十分的惊,于是他便询问其宁如意来,后面事实证明,这画确实是沈安安画的。而且他还听了,沈安安机智卖布鞋的故事。
更为特的是,沈安安通过一个简单的卖鞋的动作,成功引来刘如海的招商,以及获得了宁如意的友谊。当然由此产生的其他影响,还不在她们的计算之列。
由此王世勋对沈安安产生了一些兴趣,后面他才发现,只要自己稍微一注意,就能听到更多关于沈安安的一些事情,这让他更加细致的注意起她来。而李金宝收大黄的事情,恰好给了他一个接近沈家的机会,于是他就做了一个顺水人情,果然成功的引起了沈安安的主意。
原本王世勋决定明天登门准备和沈安安谈合作的事情,因为沈安亭回来了,他更有理由到沈家来了。却没想到,今天的事情,打破了他的计划。
他也因此知道了李晟的存在。
从他的打听中知道,李家本来是准备向沈家求亲的,后面因为李晟在城门口突然受伤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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