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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漠戈壁惊雕隼。

    茫茫草原鹳鹭飞。

    越过灌木。

    穿过荒野。

    踏过平原。

    翻过沙地。

    涉足河川。

    日复一日。

    犹锦衣夜行。

    亦空门净土。

    与世隔绝。

    以上。

    便是某人当前的生活状态。

    这天。

    晨光熹微。

    万物初醒。

    郑文楼风尘仆仆的牵着一头驼鹿回到树人谷中。

    这是他昨夜偶然遇见的大型鹿科动物。

    脸像马、蹄像牛、背像骆驼,尾像驴,全身毛色呈棕褐色。

    虽然看起来没什么特点甚至有些四不像,但从它的体型上来看就让人咋舌了。

    肩高超过两米,体长接近三米,往雪地里一站就是头庞然大物!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那扁平铲子状的巨大鹿角了。

    这种鹿角非常特殊,一般人看到后不容易忘记。

    也正是因为认出它的身份,让得郑文楼见猎心喜,第一时间就用绿血诱捕了。

    要知道驼鹿通常分布在欧亚大陆的寒带和亚寒带地区,在内地可不容易见到。

    而作为食草动物中的巨人,高大的身躯虽然会给人产生一种古板呆笨的错觉,但实际上,它们的动作相当灵敏,能够在积雪很深的地方自由行走,并且弹跳力也相当惊人,能够轻易啃食高处的鲜枝嫩叶,甚至它们还可以保持每小时五十多公里的速度,一口气奔上几个小时!

    不仅如此。

    驼鹿还是水陆两栖的悍将,它们可以潜入五六水深的地方觅食水草,可以横渡十几公里河流海峡,据说在阿拉斯加和北极地区,驼鹿比熊还要危险,单单每年在当地造成的伤人事故就已经超过熊类。

    惊人的耐力。

    不属的战力。

    还是吃草的。

    完全符合郑文楼对坐骑的要求。

    而经过绿血初步进化后,这头下山觅食饮水的驼鹿更是体型暴涨一大截。

    巨大的鹿角更加突出。

    角面向后延伸直接是超过了两米。

    单单一对巨角就已经超过两米了,可想而知驼鹿进化后的体型是多么恐怖。

    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那就是坐在汽车里看到货柜车尾部的区别!

    ………

    ………

    大角鹿!

    一种灭绝于七千多年前的远古生物!

    进化后的驼鹿完全是往生活在更新世晚期和全新世早期的大角鹿方向发展。

    体型线条变得更加健硕和流畅,再配上巨大的鹿角,不禁让郑文楼想到某部电影中曾出现过的画面,《霍比特人》精灵王的坐骑,利用巨角杀死无数兽人的一头巨大角鹿。

    不过和精灵王的坐骑比起来。

    进化后的驼鹿在外形上显得更加魁梧霸气。

    原本棕褐色的毛发不仅变得厚实,在颜色这方面更是加深了的许多,浑身漆黑,远远看去黑得吓人,就仿佛出自黑暗阵营中的生物,平添了一层神秘感,而巨大的鹿角更是给这层神秘感上加入了巨大的威慑力。

    当然。

    郑文楼自己是不需要什么坐骑的。

    就算以后需要用到坐骑也不会是鹿科动物。

    他现在把小鹿带回来只是想代替其它异兽替自己驮运货物而已,因为不管是黑人兄弟还是凯旋八一,在雪地高山上行走都不够小鹿来得平稳。

    鹿科动物在平衡力方面可是有着相当高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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