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一章 退路(内)(第1/2页)  异世界科学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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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翠色的门帘轻轻一动,一个颧骨突出,面色青白的年轻后生走了进来。他脸长嘴阔胡子打卷,目若飞星落缺月,半明半暗一点精光。

    他身上罩着一件绸子绣鱼衣服,长宽尺寸都正好,可怎么看怎么不合适。那衣服套在他身上像鼻涕似的直打滑。

    “启儿,还没吃饭吧,快来,快来。餐具都摆好了。”

    说话的人正对门坐着,他身形微胖,须发花白,两道剑眉,目若朗星。身上穿一件石青的羔羊皮袄子,看样子是有些旧了。

    此人就是现在的户部尚书,普德·雪纳瑞

    普德面前摆着一张四四方方的小桌,次席上摆了碗杯和小刀。

    “那就多谢舅舅的美意了。”

    那年轻人行了礼,也没有多客气,径直做到位子上。

    “接下来的事咱们边吃边说,来人,先把嚼头上上来。”普德说。

    这所谓嚼头,其实就是饭前磨牙的小菜,这个世界的亚人,和周鹏这样的人类比还是有很多区别的。他们时常要吃一些柴硬的东西磨牙,不然时间久了牙齿牙龈就会痛痒难忍。

    一般的富贵人家,嚼头无非是两样。第一样是飞禽的肋排,带点肉,吃起来不费力又有嚼劲,别有一番风味,不过质地偏软,有的人不喜欢。

    第二样是腌制的带髓鱼脊,那鱼最少要半米长,取前三分之一。剃净了肉和小刺,吃起来比较硬,鲜咸可口。

    周鹏也出于好奇心,试过一回嚼头。他出于安全考虑,选的是比较软的鹊肋骨。结果那一口下去,肋骨是咬断了,断掉的骨头碴子把牙龈戳破了,吃的满嘴是血。当时啊,把同桌吃饭的人都吓坏了,还以为他中了砒霜毒,大出血呢。

    这会儿尚书叫来的嚼头,也是一块肋骨,不过是比鹊骨更硬的老鸭骨。一人半扇。

    嚼头是餐前开胃的东西,所以味道不能太重。肋骨往往都是只稍微煮一下,讲究点的人用清汤煮,出锅后搁少许盐。磨牙的东西,有点味儿就行了。

    普德指了指盘子里的肋骨,说:“我去了草原快三十年,最忘不了的还是这东边的味道。这几个月,怎么吃都吃不腻。”说罢,一口咬下近半肋骨,嘎吱嘎吱的嚼着。

    外甥见舅舅动了口,也吃的津津有味。

    当初三大诸侯起事,他的舅舅成了叛军重臣,原本显赫一时的家门被株连,几乎赶尽杀绝。只有外甥朗启·哈瓦那死里逃生,隐姓埋名多年。

    现在普德荣归故里,却是举目无亲。妻儿都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他没有带过来。也就看着这个,从前没有见过面的外甥,还能让他依稀记起兄长的容貌。

    等嚼头吃的差不多了,普德一回头“撤了,上酒菜,要一个胆。”

    下人马上端出来三个菜,一个是腌好的塔嘛鱼皮,正反两面皮分开腌,各摆半盘,颜色分明。吃起来脆口开胃,是道凉菜。

    还有一个是羊奶油煎银鱼,这鱼是海鱼,通体银白,只能长到一指来长。春天会聚集到大河入海口,这时吃也最为鲜甜。奶油煎后,甜香四溢,是道热菜。

    最后一个是香汁小鲍,每个鲍鱼只有大拇指长,太大不好下酒,太小不能解馋。每个鲍鱼都要划几刀,因为鲍鱼不好入味儿。但是如果割断了纹理,鲍鱼口感就差。正所谓:割不正,不食,只有有经验的老师傅才能做好,也是道热菜。

    酒是马铃薯酿的,没有糖份。一起端上来的还有一枚鸭胆,放在小瓷碟里,就是那只嚼头身上拆下来的。

    普德打开酒瓶,捻起苦胆,用指甲轻轻一划,黄绿色的胆汁咕嘟一声落进瓶中。他盖上盖子晃了晃,倒出两杯。“来,那些事情咱们边喝边说。”

    这种苦胆酒,喜欢的人特别喜欢,讨厌的人是沾着舌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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