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四章 左凤轩(第1/3页)  我那不正经的江湖生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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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刚将冯伯陌的尸体拖进了树林里,就带着梁诗月和狗蛋,前往九霄派的地盘了,他没有骑上小毛驴,因为他不知道,暗中到底还有没有敌人在盯着自己。

    他怕自己一旦变现出不支的模样,就会招来无数,隐藏在暗中的毒狼,所以他拒绝骑上小毛驴,其实他也怕小毛驴带不动自己,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的体重已经严重超标了。

    普通人一天能走50里至60里的路程,这还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习惯了以脚力作为主要交通方法,如果是在地球,普通人一天能走上40公里就不错了。

    一天虽然有24个小时,但中间还要休息,满打满算下来,一天也不过才10个小时的时间在走路而已,毕竟正常人,一个小时大概也就走上5公里而已。

    李刚三人都身怀武艺,又没有多余的负担,因此一天走上五六十里的路程还是没问题的,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李刚三人距离九霄城,也就还有一天的路程而已了。

    夜晚三人生起了火堆,梁诗月和狗蛋默然无语,李刚则坐在一旁全力运功,以求恢复伤势,路上他将冯伯陌留下的短剑,还有自己的长刀都吸成了铁渣。

    两柄武器都是万炼级别的宝兵,相比普通的矿石,不但更容易吸收,同时在炼化的过程,也会更快更简单,直接就能得到高质量的真气,都不用李刚怎么打磨。

    夜色之中隐藏着无数的危机,尤其是在野外,部分的肉食动物,夜间才来觅食的时候,是会闯入人类的地盘的,他们有着夜视的能力,要比人类更容易发现危险和猎物。

    就在此时夜空之中,忽然传来一阵破空之声,李刚原本紧闭的双眼忽然睁开,看向来人的方向,他虽然在打坐疗伤,但不代表他就不关注外界。

    现在他的处境,可以说是危机四伏,他怎么可能进入深层次的静坐状态。

    来人看来也知道,大晚上的出现在此,对于他人来说,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事情,因此远远的就发出了声响,告知火堆旁的人,自己并无恶意。

    引起了李刚三人的注意之后,对方才施施然的,从黑暗之中走了出来,长及胸前的胡须,但却没有丝毫发白的迹象,一身洁白的长衫,当走近了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年轻的大帅哥,只是不知道怎么长了这么长的胡须。

    “小刚子,你受伤了。”

    李刚用嘶哑的嗓音说道:“你要是在来晚一点,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

    来人正是天武宗的天人老祖,李刚的师父左凤轩。

    原本刚刚逃出秘牢的时候,左凤轩和凌万仇,都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即便后来他们突破宗师成为天人,李刚在天武宗见到两个人的时候,也是一副白须飘飘的模样。

    但是经过两年的修养,两人终于补足了元气,不但脸上的皱纹死皮都没了,连身上的毛发都变成了乌黑之色,两个快两百岁的人,居然比李刚这个不到三十的人还要年轻。

    这就是天人老祖长寿,最直接的表现,当然这也和两人的心态有关系,其实就是不改变外貌,他们也一样强大肉身无暇,并且有着让普通人绝望的寿命。

    但两人却是在风华正茂的时候,被关进了秘牢之中,前半生不是在江湖中苦苦挣扎,就是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闭关,哪有多少时间到处潇洒。

    现在不同了,两人都是天人老祖了,自然是要把逝去的青春给补回来,否则这辈子不就亏大了。

    其实在李刚看来,两个老不羞的,就是为去青楼找的借口,就是他们光明正大的去青楼,特么谁敢去管?李刚觉得两人,肯定是被自己的小说毒害了,不对,不是李刚自己的小说,是别人的,李刚只是一个快乐的搬运工。

    “是什么人,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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