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章 神兵(第1/2页)  我那不正经的江湖生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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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刚虽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情报,不过却不打算继续留在红岭镇了,因为他已经暴露了。

    李刚虽然和周大鲸有仇,但却不是蠢货,面对一个国家的武力,即使是宗师级别的高手,只有不想死,也只能暂避锋芒。

    他已经决定好了,离开红岭镇前往大夏,寻找张小夕,红岭镇处于武国的边境,只要跨过一线天,就是大夏国的国土了,到时候只有武国不派出宗师级高手,他谁都不怕。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却是还有一件事件要做,那就是去边军驻地,打一回秋风。

    红岭镇因为地势的问题,多年以来都没有经历过战火,此地的守军并不多,而且军纪也是极为松散。

    整座营地除了大门处的站岗士兵外,李刚居然连守夜巡逻的士兵也没有见到过一个,可见军纪之散慢。

    这支边军人数不多,总共也才两百多人,凭借着轻功,李刚悄悄的潜入军营,轻车熟路的找到军械库。

    李刚白天的时候,马有明可是带着他来过一次,不过白天的时候李刚心里有事,随意挑了一把长刀就走了。

    武库之中的兵器其实并不多,毕竟平时操练,并不会对兵刃造成什么损耗,而且此处守军不过两百人,也用不上那么多军械。

    武库之中大多都是百炼兵刃,仅有五柄千炼级的兵刃,而且都是长刀,这是给百夫长级别的统领的,普通士兵可没有使用的资格。

    说到战阵冲杀,自然首选长兵器,如长枪、戈、矛,但说到短兵交战自然首选长刀,因为长刀利于劈砍,而此处边军都配有长刀。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意思是学会用棍要练一个月,学会用刀要练一个年,学会用枪要练一辈子,想要把剑练好,必需时刻剑随身,保持手感。

    战阵冲杀并讲究的是配合,普通的士兵也没有什么枪法可言,一套枪法就是扎、扎、刺、扎、扎,千军万马之中,最简单直接的招式,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但武林人士首选的,还是刀剑,而剑尤受武林人士的欢迎,毕竟不论怎么说,剑可是号称百兵之君,说白了就是看起来比较有逼格。

    也是这处军营守卫极为松懈,否则李刚也不可能如此轻松的潜入,尤其是此处还是军营守卫的重地,李刚将五柄长刀包起,就退出军营。

    不过李刚却并没有满足,白天李刚可是看见马有明的配兵,那可是一柄万炼级别的长刀,李刚对其可是眼馋的很。

    马有明身为都尉,自然不用住在军营之中,而是住在红岭镇,他在红岭镇可是有一座不小的住宅。

    马有明身为都尉,一身本事还是不小的,虽然不是先天,但也是后天一流的高手。

    熟睡之中,他忽然惊醒,黑暗之中,一双明亮的眼睛,吓得马有明差点失声大叫,不过感受到喉咙处冰冷利刃,还有兵刃上亮眼的真气,他立刻就不敢轻举妄动了,来人是先天高手。

    “嘘,都尉大人,你可要小声些,我可是很胆小的,如果吓到我,一个不小心失手把你弄死了,那可就真的对不起了。”

    “李刚是你!”

    马有明此时又惊又恐,他没想到,李刚居然是先天高手,更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敢潜入他的家中。

    你都敢闯进老子的家,拿刀驾到老子脖子上了,还有比这更大胆的吗,不过这些话,他却是不敢说出来的。

    “你要干什么,我可是朝廷命官,如果我出了什么事,哪怕你是先天高手,你也跑不掉。”

    “果然不愧是朝廷的人,本事不怎么样,但是胆气却是不小,不知道你可曾听过血手人屠这个名号。”

    血手人屠是什么人,马有明当然知道,那可是天下疯传的魔道高手,不过对方已经死,李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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