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71.莫名的熟悉感(第1/1页)  头号特工:重生大叔,宠上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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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又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到达了京城。期间,她将北上沿海的各个港口都摸了个门清,又顺手救了一枚小鲜肉。

    要说楚歌的劣根性,大概就是喜欢捡小鲜肉。明明上官景的例子就活生生地摆在那儿,她还是看见遇难的少年,就忍不住手欠。

    这回的少年叫做阿拾,只有十三岁。据他自己说无父无母,从记事起就跟着一个老乞丐在街边混饭吃。老人家重病不治,他也没了着落,落脚的桥洞也被人霸占了。

    楚歌路过桥头,瞅见一群小混混抬着瘦弱的少年,喊着号子,正要将他往河里扔。这河水很深,连通着海,水下还有暗流,掉进去很可能就被冲走了。

    她本来就是随便瞟了一眼。恰好这少年朝她望了来。那双如黑曜石般清亮的眸子里,映射着夕阳的余晖。没有惊慌,没有绝望,甚至连愤懑都没有。

    死水一般沉静。就是这一瞥,让楚歌觉得这少年有点儿意思,走上前去,二话不说,将站在一旁,一看就是混混头子的少年一把抓住,吊在了桥下。

    其他混混都愣住了,不明所以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子。

    楚歌只是抓着那混混少年的一只胳膊,却轻轻松松地将他吊在那里,还晃了几晃。混混少年个头和楚歌差不多,双脚悬空地踩在水里,吓得屁滚尿流。

    她将那群混混吓退后,打算走人,却被顶着一个鸡窝头,穿着破烂的阿拾给缠住了。

    楚歌也是无聊,想要看看这少年有多少耐心,就故意放慢脚步,从傍晚走到黑夜,又从凌晨走到正午。

    她一步也没有歇息,一口水也没喝。那少年看起来摇摇欲坠,却愣是没有哼一声。

    到了码头,楚歌买了两碗阳春面,将加了几块猪头肉的那碗推到了少年面前。少年还是不发一言,见楚歌开吃,他才坐了下来。

    楚歌吃完,看也没看少年,径直上了船,去了二楼的头等舱。等她下船,就到了京城。这少年也跟了过来。

    即使在这个经济极其不发达的世界,也有巨大的贫富差距。楚歌特意选了一艘豪华的游船,没有钱那可是上不来的。

    少年身上肯定没钱,要是有,也早被那群混混给搜了去。不管他用了什么方法,能够正大光明地从船上下来,算是通过了楚歌的初步考验。

    一踏上京城的土地,楚歌就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熟悉,并不是来自京城那和前世风格迥异的建筑,而是空气。

    对,空气。即使这座城市,在楚歌的眼中,完全是陌生的景象。她只闭着眼睛深深呼吸一口,就能确定,京城,还是那个京城。

    也是奇了,这个世界,到底和前世,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怎样,楚歌觉得自己,算是来对了。

    她在闹市,找了一家看起来规格很高的招待所,拿出了瞒着韩世龙,悄悄让周正帮自己办的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

    “花里市人民医院的泌尿科大夫?”办理入住的是一位面相刻薄、满脸横肉的中年大姐。“小姑娘,你蒙谁呢?”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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