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I Am Me Once More ㈠(第1/1页)  夜与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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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号的日记。

    写完之后突然想到这样一句话。

    王国维《人间词话》:“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

    随心随性随缘。

    一般情况下,一天更新几百字那是轻松加愉快的。三千就算了,真的。。

    读起来也费劲。不想用字数来留住读者。

    ipreferquality,notquantity.

    人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

    记得有个名家说过,够我够得着的葡萄。

    嗯,这样就挺好。得到我应得的,留住我能留住的。。“命里有时终须有”。

    分割线。

    笑死了。昨天燕子给我唱了英文歌,跑调跑的。。想了好久也没想到是哪首歌。

    今天搜了一下,是我之前给她分享的,zeeavi的iammeonesblunt的goodbyemylover.

    这三首,也是三种情愫。

    然后,我哪个都不喜欢。哦还有那首somebodythatiusedtoknoeight》《drive》《leviblues》《lovingstrangers》。。

    不想每首都列出歌手。。如果你们听的时候觉得不对劲(同名歌曲实在太多,有的是翻唱,有的就完全是不同的歌曲,歌名辨识度极高的终究是极少数),可以提出来,我再补具体信息。

    有翻唱的shapeofyou和yimagination》.

    因为我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处于体制之中。

    还有就是,不希望语言成为一种用来谋生的工具。

    得承认,英语几乎是我唯一比较擅长的技能。

    但更多时候,我想的是,只要有语言文字的陪伴,就足够了。能不能凭借这个技能得到物质回报,并不那么重要。

    如果真的和物质直接连系起来,就有可能会变质。

    纯净。我不想像某些满脑子职称/教学成绩/个人荣誉的老师一样。

    我不想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类人。

    突然想到维特根斯坦当过老师,也是不被人理解。。飘天文学_www.piaoti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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