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为天下仙门求个始终(第1/2页)  酒剑书春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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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天适合发呆,

    适合纵马行歌,

    适合裹着衣裳看风景,

    也适合倚着风景尝尝自己亲手烤来的野味。

    夜里的阴天也是这样。

    结两字:畅快。

    江火撕了手里一块刚烤好的肉放进嘴里,嚼了嚼有些得意的挑了挑眉毛,即使没有盐巴,自己这手艺照样能烤出八分鲜香。这是一只夜雉,在这种深林里并不常见,倒是他运气好走了没几步就在一丛灌木里寻道了它。

    坐在刚升火堆旁,起初吃的尽兴,毕竟饿了些时日,又难得在这深山中寻到如此味美的食物,自然算是一桩小圆满。可没过多久,江火嚼动的嘴渐停,抬头看向寂寥的夜空,摸了摸怀间,缓缓取出那枚剑穗,落英。

    是了,以后每每烤肉,只怕更会念起那几声责骂。不过现在他倒是没有选择再如那天,在青碑之前自言自语,怀念一番陈年往事,那显得矫情了。

    有些话,说一次,便够了。

    至于现在,既然偏要栖身在这大世之间,就得细细琢磨琢磨来日光景。摩挲着手里的剑穗,江火低声道:“虽然意外还身雪越山,可该入的还是这江湖,我欲见江湖、欲见庙堂,想在这大世将倾的人间,给仙门寻个去处。”

    一月上剑林、三月赴无生寺、一年回放尘山、五年决两剑峰、十年再踏遗族,可之后百余年总该有个为之倾尽心血的目标不是?

    他的心声是什么,踏平遗族报前世之仇?原本是这样没错,自他再一次睁眼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铭刻在灵魂深处的怒火几乎将他的一切烧灼扭曲,险些忘了人的模样;可再后来,当他以一个完全不同的身份踏足这俗世烟火的时候,他发现,是他上辈子活的太简单也太蠢笨了,将身为一个人该有的喜怒哀乐、各般感情羁绊抛在了修炼证道之后,所以最后只能是将仇恨记了个满怀。

    大雪下的郭铁匠,刨开泥土最后含泪拥抱过自己的女儿,穿上了那老旧的戎装;

    城头上的白发老妪,念着等候了一生的名字,望着远处浑浊的疆土,闭眼了;

    京城外的痴傻书生,在老槐树下埋葬过关于那位姑娘的一切,解开镣铐奔往它族;

    仙山中的怯懦掌教,一道道剑火灼烧自己的魂灵,哭着喊着给老祖宗丢人了;

    饶是那位把家国说了一辈子的老国士,死的时候还不忘告诉他,再多惦念些这世间的百姓,不论什么时代,他们都已经太苦了。

    万古昼暗、千秋竞岁,行于此间万里河山,仍是真情最是动人。

    遗族要去,不过也合该为这天下仙门求个始终。

    吃罢最后几口,打了个饱嗝,江火左右再次确定了一番这处古墟的昼夜是否有什么变化,毕竟有些古墟昼夜变化很大,所隐藏的危机也不尽相同,就如那京城边的天空林地,白天只有阵法之变,到了夜里那个青铜葫芦竟是通体红芒,照得整座古墟似虚似实,平白多出无数环境,还奇险无比。所以来到每一处古墟都得做好万般打算。

    确定无甚变化后,江火熄灭脚下的火堆,紧了紧身上有些单薄的素色云锦,走向了陈雨青等人歇息的寺庙,嘴上低声喃喃一句:

    “也不知道那封信,有没有顺利送到许家丫头的手里。”

    ——

    送是送到了,但此刻的许黛舒不太高兴。

    还是那座不入格调的城中旧院,还是那方断了一角的陈年石桌。桌上纤纤素手,手中一杆笔毫,泼墨三寸黄纸好似是她每日不变的生活。

    许黛舒后首青丝依旧素朴的插着一根木簪,倒是今日身上所穿,多了点颜色,是一身点了墨的十二翠纹对襟衣衫。

    身边站着的是那日唤她迎客的丫鬟,叫做堇书。梳着元宝髻,年龄不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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