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8章:千浔(1)(第1/2页)  快穿:黑化boss,狠狠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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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千浔。

    宅女,吃货,喜爱美男。

    从小的时候,我就有个宏愿,那就是坐拥三千美男,拥有一个后宫。

    可,法律告诉我,我只能有一个丈夫。

    不过,在我被车撞死后,我的愿望实现了。

    穿越三千世界,攻略各色反派b一ss,我感觉——

    赚到了。

    虽然总是被威胁“不听话,我就打断你的腿”,可我的腿安然无恙地长在我身上,从来没被打断,呃,最多就铁链绑过。

    当然,若是b一ss敢打断我的腿,那抱歉,纵使他拥有盛世美颜,我——

    手起锤落。

    打断他手手脚脚。

    要说,我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们是同一个人的呢?

    第二个世界。

    程衍讨厌香菜,不吃鱼,喜欢喝冰水,傅筝也是,更重要的,是跟着我的那只笨笨的大黑鸟。

    他的演技太烂了。

    也不会说谎话。

    三两句,我就从他口中套出了我想要的。

    b一ss都是一个人。

    到哪个世界,真正喜欢上凤止了呢?

    我不知道。

    我喜欢程衍的霸道,傅铮的暴戾,凤羽的妖孽,君焱的偏执,宫冥的腹黑,隐的病娇,殷闫的帅痞,冷月的软萌,帝修的清冷,厉软软的鬼畜,何故的色气,许随的中二,我喜欢——

    凤止。

    他的每一面,我都喜欢。

    死缠烂打,死皮赖脸,无数次想放弃,可——

    不舍得。

    凤止,那么好的凤止,我若错过了,会后悔死的。

    可,再后来,我发现,曾经的我,好像对不起凤止。

    我跟他是仇人?

    我杀了他?

    又或者,他杀了我?

    我想了很多种我跟他的关系,得出最终结论——

    我爱你。

    也许,我曾杀了他,可我也为他花样死亡n1次,他若还不解气,我站着不动,让他杀回来。

    不过,

    他若真动手杀了我,我们之间,就没有以后了。

    嗯。

    就是这么蛮不讲理,有本事,你咬我呀。

    好吧。

    我不吃亏的地方,还体现在我们在一起后。

    一趟蜜月之旅,我的罗曼蒂克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猫耳少年简直萌我一脸血。

    猫耳少年结束后,我们又去了古风武侠的世界。

    我穿成了一个魅宗的弟子,而凤止,成了一个采药的小童。

    这次,我们都没有记忆。

    若我不小心爱上其他帅气小哥哥,完全可以说“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

    完美甩锅。

    这些都是我的潜意识,因为其实我——

    没有记忆。

    穿到那个世界时,那天,正是姐妹们簇拥着我下单,抢劫美少年的日子,白天抢咳,大家都懂的。

    我晕晕乎乎地下了山,蹲在草丛子里苦比地等着青山派的众人经过,听说有位帅得惊天地c泣鬼神的小哥哥,可我没等到,我等到的,是一条——

    蛇。

    原谅我,我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蛇,当时那条蛇距我只有1远,我吓得六神无主,竟惊慌地喊道,“凤止,救我!”

    太丢脸了。

    我应该拿出锤子,照着蛇头狂抡猛砸的。

    更丢脸的是,我被蛇咬了。

    我的姐妹们大肆嘲笑我,美男更是没有抢到,满心憋屈的我在一个夜黑风高夜,背着我的小包袱,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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