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十七章 殇(第1/3页)  血族手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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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之的漩涡愈发庞大,像汇聚着异时空的裂缝一般,撕扯着周围的时空。

    光是泄‘露’而出的闪电和飓风将血族军队三个月来都没能推倒的城墙摧毁了大半。

    天空黑云压城,紊‘乱’的磁能导致附近的电子闪出火‘花’,小半个城失去了电力供述,还没到黄昏时刻,天已经漆黑一片,只剩下越来越大的雷暴漩涡在空旋转,俨然是一副末日景象。

    圣彼得堡的百姓看见自己安全区的南部边镇空如此景象,纷纷以为城‘门’被血族破了,他们哭喊着逃散,一切荒诞可笑的景象都能在这“末日”出现。

    狼王凯撒和两名联邦大将的战斗对于一座城市来说的确是可能造成毁灭‘性’打击的。

    每个族对于实力的划分都有各自的体系和说法,人族坊间多以几流高手来区分层次,而较正式的则采用联邦的军衔划分来区分不同实力的战士。妖族则更加千姿百态,不尽相同了。

    例如血族城堡采用宫廷贵族的爵位来将族民分为三六九等。

    而一些较典型的好战种族例如虎族,狮族则采用武士,勇士,长老以及最高等的王等称号来区分。

    又如一些过着蛮荒部落生活的妖族则采用一些战士,图腾战士,菁英战士,祭司等特殊叫法来区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但到了像凯撒这种一族之长或者联邦大将这种层次,联邦高层又给他们一个特殊的形容——城市级战力。

    顾名思义,即是以他们的破坏力形象的取名而成。

    像凯撒这样的战力,发起狂来是能当一城之力,足以摧毁一座城市。

    这样的存在已经足以称为是一枚能够永久蓄能的原子弹了。

    此时这样三位城市级战力之间的生死大战,仅仅是高空爆发出来的余‘波’足以摧毁方圆几里。

    “啊!”凯撒挟无尽疾风,化作一道青‘色’闪电和韦恩化作的蓝芒在漩涡心狠狠轰击在一块。

    韦恩的实力远超出了凯撒的预估,在恺撒一生之曾经真正‘交’手过的对手之,也只有霸刀宋元大将和乌兰巴托鬼骑巴特、尔大将能跟现在的韦恩一较高下,连一旁的乔伊凯撒都觉得略逊三分。

    烫着卷发的韦恩面目冷冽,他全身蓝芒大绽,和凯撒针锋相对,互相角力,居然不弱半分。

    自然,这也有凯撒之前受了轻伤的缘故。

    凯撒不知道的是,韦恩现在是联邦之最受瞩目的几名大将之一,十年前更是被联邦誉为联邦超新星。

    韦恩是半道子加入联邦军队的,而且是当时北美温哥华安全区军队特招时以第一名成绩加入的,入伍后直接官从少校。

    当他加入联邦之时已经二十九岁了,在此之前韦恩的一生,据韦恩自己的简历显示,他完全是一个经历了人间百态的颓废‘浪’子形象。

    三岁丧父,七岁丧母,自那以后便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一个人在社会‘摸’爬滚打。

    韦恩小时候当过酒店服务生,打过杂,还入过帮会,进武馆偷学过,长大了也做过走‘私’贸易军火的军火贩,干过荒野猎人,当过赏金佣兵,从街头斗殴到帮派几百人的枪战,再到当佣兵时和千妖族的死战,这些韦恩都经历过。

    连韦恩都记不清自己参军前到底干过多少职业,只不过他经历的种种都成为了他之后人生的宝贵财富。

    韦恩刚当少校那会,谁都不承认这个没有经过军校正统学习,野路子出身,烫发‘抽’烟喝酒,还带着一大堆社会不良气息的颓废‘混’子。那时候连个士官都‘私’下直呼他“卷发小子”。

    韦恩也不以为然,带着肯承认他的三两士兵常年‘混’迹在抗击妖族的第一线。

    那时候的温哥华深受蜥蜴族‘骚’扰,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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