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为什么会已经在被害者手中呢?一般来说,在家里是不会拿着钥匙走动的才对啊。能够想象到的只有一种可能。被害者当时正准备出门,或者被害者刚刚回到家里,所以钥匙才会在他手中。”
“如果是正准备出门的话,那情况就是在被害者刚刚拿钥匙打开门的同时犯人到来,并拿枪指着他。另一种可能,如果是刚刚回到家里的情况,那就是犯人也同时进入了玄关,拿枪指着被害者吧。可是如果不是同时的话,被害者应该就会在犯人拿枪指着自己之前把钥匙放回保管处的盒子里才对。”
“那么,两种可能性里哪种最有可能呢?后者的话,就会产生‘犯人为何要在被害者进入玄关的同时立即拿枪指着对方’的疑问。被害者从玄关走进食堂,背向着自己的时候再用枪指着对方对犯人来说更好才对。比起让被害者脸向着自己,背向着自己更容易用枪威胁对方吧。所以犯人没理由需要紧紧张张看被害者一进入玄关就用枪指着他。那么,在被害者进入玄关的时候不立马用枪指着的话,被害者就会把钥匙放回边桌的木盒里,走进食堂,在犯人用枪指着被害者的时候,钥匙已经不在手上了。也就是说,被害者无法吞下钥匙。”
“另一种可能,前者的,被害者正准备外出,犯人为了阻止被害者外出,在玄关门口用枪指着被害者也没什么奇怪的。犯人是下定决心杀死被害者才来的,应该不想因为被害者的外出而延期才对。这样一想,前者的情况更有可能——被害者拿起钥匙刚打开门的时候犯人来访,为了阻止被害者外出拿枪指着对方。”
警察们越发的茫然了,他们现在感觉大辅就像是从帽子里变出兔子的魔术师一样,将推理指引到意想不到的地方。
“那么,被害者是准备去哪里呢?这里我们需要将着眼点放在被害者毛衣棉裤而非外套茄克的穿着上。十二月的夜晚,只穿毛衣外出是为什么?”
“在被害者被射杀的时候还穿着外套茄克,之后犯人将其脱去吗?”目暮警官问道。
“那不可能。被害者毛衣的前身部分沾无数枪口飞散出来的火药对吧。如果在他被射杀的时候有穿着外套茄克的话,细微的火药应该会粘在那边,毛衣上应该不会残留大量的火药痕迹才对。”
“啊啊,是啊......”
“被害者在十二月的夜晚只穿毛衣便准备出门。从这点可以知道的,就是被害者打算开有暖气的车,到暖和的地方去。”
“暖和的地方?那是哪里?”
“浴场。”
“浴场?”
“是的。据说被害者喜欢去浴场泡澡,经常坐车到离自家五分钟距离的《金鱼汤》的浴场。去浴场的话,不穿外套茄克也就可以理解了。”
“毕竟进入浴场就很暖和了,只要路上是开车去的,就没必要穿外套茄克。就像是去大型商场购物那样。”
“更重要的,到钱汤泡澡必须把衣服保管在衣柜里,大体积的外套茄克是会妨碍保管的。”
大辅回想起‘金鱼汤’那狭小的衣物保存箱。
“浴场的说法还有其它的补足线索。被害者裤带里的钱包只装有一千日元和一些零钱,富裕的被害者理所当然会装入的一万日元和信用卡却没在里面。另一方面,从被害者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了五张一万日元纸币和信用卡,可以想象是被害者自己将它们从钱包移动到抽屉里的,理由不明。”
“但是,如果被害者打算去浴场的话,把一万日元纸币和信用卡移动到抽屉的理由就知晓了。毕竟钱包是要和衣服一起保管在浴场的衣柜里的,浴场的衣柜又是粗制滥造的东西,很容易被人打开。被害者担心钱被人偷走,才在钱包里放入必要的最小限度的金钱。”
“原来如此,准备去浴场的话,钱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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