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章 旅途奇遇(第1/3页)  大陆之巅的成长法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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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莫斯卡为了庆祝接管街区开设了欢庆宴会,虽一条街区仅二十余店家,但也算得上管辖产业,更深层的意义的便是他们有了安身之所。

    好事成双,璨维拉与多诺斯的突然出现更是为欢庆宴会增温,原本布莱克打算以信件的形式来告知璨维拉这个好消息,但似乎是不需要了。

    这是璨维拉与多诺斯外出的第三天,他们的计划是在去过阿尔卡尉达家族后去往艾莫斯卡,但却无意间撞见了艾莫斯卡的欢庆会。

    除了狂欢似乎再也没什么更好的选择了,借着兴头,璨维拉干脆顺应本性,嗜酒狂饮,结果喝得狂呕不止,继而大睡。

    剩下了多诺斯,成员们对他关爱有加,他更是被布莱克视为掌上明珠,这个只有十岁的男孩已然成了欢庆会的中心人物,他被成员们一次又一次高高抛起,呼喊着他的名字,赞诵着这个十岁男孩的英勇事迹

    “请放到这里就好,真的是太谢谢大家了,我的老姐给大家添麻烦了。”多诺斯对成员们鞠躬致谢。

    成员们七手八脚地将大醉的璨维拉抬回旅店,面对多诺斯的谢意,众人一时惭愧不已。唉璨维拉这种粗蛮的家伙,怎么会有这样优秀的弟弟?

    “哈哈,这孩子可太有教养了,和璨维拉真的不一样啊!多诺斯,别忘了明天来艾莫斯卡玩啊!叔叔教你开枪!”

    “啧!你看你这人!能不能教孩子学点好?啊,对了,多诺斯,想要出去玩的话千万不要离开这条街区,或者来找我们带你去都可以的。”说着,成员轻吻了下孩子的额头。

    “哎哎哎!还说我呢!你满嘴的酒气少亲孩子,孩子都烦死你了!多诺斯,是不是?”

    成员调侃着孩子,笑着离开了。

    多诺斯尴尬地笑了笑,目送成员们离去后,他便用力地推搡着璨维拉,“老姐,要睡的话脱了衣服睡啊!老姐!”

    璨维拉似说着梦话,嘟囔着翻起了身,照着多诺斯便挥了一拳。

    “老姐!你怎么又打我!”

    多诺斯不再做无用功。索性替璨维拉脱去鞋,替她盖好被子,任由她睡去。

    多诺斯从随身携带的包裹中拿出日记本,璨维拉在熟睡,他终于可以做些自己的事情了。

    节选自《多诺斯日记》:

    我的老姐,璨维拉。她是位年轻的作家。左手持笔,右手握枪是独属于她的风格。

    像这样一位特殊的作家,所做之事自然也超脱常人,哪有人会把孩子带进帮派组织的?可恰好,她就会这样做。

    我不理解,边境地区为什么会被人唾弃?有人说我年纪太,不分是非。还有人说我只见到了好的一面,看问题不够全面。可我倒觉得,某类人有某类人的认知,不去干涉他人,这正是最基础的。所以,我只相信我亲眼看到的。

    我的老姐在旁人眼中恶贯满盈,但她却会保护我,毫会不留情地杀死想要伤害我的人。我的老姐贪恋钱财,有时还会向我借钱,她在赌场中豪赌那微乎其微的可能性,虽说从未成功过,但她却说赢了钱就全都给我,虽然一次也没赢过,但我能感觉得到,她是认真的。

    艾莫斯卡,这是我第三个接触的组织,我有所感受,布莱克老大对我的感觉。以及我找到了似家庭一般的温暖,那位大叔总是很温柔,他的成员们也是一样。我逐渐感觉到了,在我有限的生命中,无限的温暖正向我涌来。在我人生中最无助的时候,正是他们予我关爱。

    很显然,先前发出抨击言论的人大多来自主城区与贵族,他们满嘴说着神教与博爱,却不见向遗孤院中捐赠分毫。

    可据我所知,艾莫斯卡中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月过后,成员们兜中若是有余下的零钱都要统一汇集,送去附近的遗孤院中。即使没有零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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