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夜路上的歹人(第1/2页)  洛圣都警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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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到十月的这段日子对于刘易斯来说到底有点儿显得平平无奇,每周六的一次训练再加上马丁时不时的加练对于刘易斯而言早已习以为常。

    事实上在三个月以前,他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因为警察总不可能每天都是大案要案,更多时候还是平淡的巡逻和一次次的排查。与其说当警察是为了破案,倒不如说警察是为了“预案”。

    尽管是这样,刘易斯的从骨子里还是渴望着有什么重大案件出现然后自己一展身手的。

    又是晚上10点,在警局里交完装备,换上自己的一套便衣,将之前买的那条格洛克17插进腰间自备的皮革枪套。这个枪套是当年老爹留下的,灵活的扣件使其即使不用皮带也能够乖乖的扣在裤子的松紧带上,方便得紧。

    路过警局旁边的道,即使边上就是警局但这条道路仍然给人一种黑暗恐怖的感觉,除了警局门前一顶昏暗的路灯无力的照射着。

    刘易斯每次路过这里,总是想着要快速通过。以前还是个孩提的时候老爹就经常以此拿他解闷,说是走这里夜路走多了会撞到鬼。而且当年自己还真信了。

    “踏踏踏踏踏”刘易斯只想快速通过,帆布鞋踩在地上塔塔作响一一一一毕竟这种地方看着还是挺滲人的。

    洛圣都的夜

    这里既有灯红酒绿的酒吧巷,但更多的还是这种一到晚上就昏暗得空无一人的道。

    “救命流氓!”一声女人的求救忽然传入了刘易斯的耳际。这月黑风高的夜晚,杀人放火在洛圣都都是常事儿。

    “z文”刘易斯的第一反应就是快速用手压住枪套。

    尽管他的射击技术练了半天也才堪堪超过及格线,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臭。但是遇事摸枪戒备也是一个洛圣都警察的基本素养。因为这个动作可以向别人证明你可以进行武力还击,吓退一些宵也是绰绰有余了。

    而且刘易斯也听到了,刚才那个女人的喊话可是用的z文!

    讲z文就意味着是同胞,要救!

    退一步讲,就算不是同胞,自己也没穿警服,但是自己有这个责任。不然,刘易斯觉得他会寝食难安。

    “hl!”这回的英文求救看上去更为绝望,但是从语气语调判断完全就是同一个人。刘易斯甚至听到从中还夹杂着男人的骂声。

    “踏踏踏踏踏别跑!”一阵脚步声由远至近地从街边的一条巷子里传出,在此之前还伴有着女人的哭泣。

    “在哪儿!”刘易斯快速一个转身,隐隐约约地看到在夜色之下有一个女人正踩着湿滑的地面一路狂奔,脚上的高跟鞋很明显已经跑掉了一只,一跛一跛地朝刘易斯这儿跑来。

    而在女人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几乎跟夜色融为一体的黑鬼。可以看见的是,黑鬼手上拿着一条巧玲珑的水果刀。

    “先生救我!”女人用英语向刘易斯求救。

    也不知道刘易斯哪来的勇气,但总而言之他就是这么做了。

    只见他从地上捡起一条钢棍,在连续几天的锻炼之下这种重量对刘易斯而言也是勉强可以接受。

    “嘿,我是警察!”刘易斯举棍。

    “警察”黑鬼见状明显一愣,继而哈哈大笑,连追捕的脚步都停了下来,“哈哈哈哈哈!你个子要是警察,那我岂不是可以去选一选市长了哈哈哈哈哈!”

    满满的蔑视。

    “把你的破刀子给我丢掉!不然很快他就会跟你一起被送进监狱了!”

    想当年刘易斯读书的时候,尤其是高中那会儿,洛圣都的校园里恶霸横行,大半学生要么被恶霸欺负过要么就是自己就是恶霸,能独善其身的很少很少。

    偏偏刘易斯当年打架又打不过,老爹也早死了,但是却能够在这种环境之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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