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七章 太平诛魔箓(第1/2页)  我只是个匠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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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夏,人们素来是尊重死者的,“死者为大”一词就简单扼要的概括出这一情况。

    虽然近些年来各种关于盗墓的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扎堆出现,但貌似没有哪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有过侮辱死者尸骸的行为:有这种行为的都是反派,而且死相无一不凄惨。

    当然,同一类型的东西多了自然免不了出现一些奇葩,宗冥就“有幸”读过一本小说,主角是个有“恋尸癖”的亨胎,在进入某个女性亡者的墓穴时“见色起意”……好吧,不说这个情节有多不符合常理、宗冥这样的专业人士以及非专业的文艺作品爱好者都在骂,这样的内容是别想通过审核了,写着就当自娱自乐吧。

    针对盗墓、侮辱死者这样的行为,华夏有一部完整的刑法。更不要说这食腐魔吃过的尸体中不乏在烈士公园“就地取材”的——侮辱烈士尚且要被国人喷得体无完肤,你特么还敢毁坏烈士遗骨?!

    光这一条,弄死他三次都不冤,更何况还有其他的罪状:

    绝大部分的食腐生物也是有理想的,它们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吃一次新鲜肉,最好是不用考虑食物链上层生物、自己独吞那种。

    而食腐魔好歹也是十年级魔物中资格较老的存在,按理说实现这个夙愿并非什么困难的事。

    关键是,这货已经融入了人类社会:当初在签署身份认定书时spc领导就三令五申,不得捕食人类!从公墓里偷尸体“加餐”也不行!当局说了,每个月固定的某几天会给它拉几具尸体——当然不是人尸了,动物的死尸而已。打打牙祭就得了,吃得太多了,你让咱怎么相信你们融入人类社会生活?

    食腐魔:咱好歹也是老牌十年级魔物了,虽然出生卑微了点,修为和辈分摆在这啊!你们当局这是几个意思?每月拉点动物尸体给我,养宠物呢?劳资就是饿死也不吃你们给的东西!

    到底是老一辈的生物,还是有傲骨的,说不吃就不吃。但不吃东西也不是办法啊,若它成为史上第一只因“气节”被活活饿死的食腐魔,所获最多的肯定不是赞扬而是“傻哔~”、“石乐志”等表示语气的形容词。

    在华夏社会待久了亦或者是受了烈士公园里浓郁的革命气氛的影响,食腐魔开始践行起伟大革命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优秀传统来:

    它决定,本魔不领你们当局的救济粮,本魔宁愿自己捕猎,而且要吃就吃最好的、新鲜的!即使是出身卑微的食腐魔也要追求优良的生活品质!

    于是,它把目标瞄向了晚上独自出现在烈士公园及附近地区的人类……

    为了自己不被饿死,当然也为了保证优良的生活品质,食腐魔这些年来已经养成了“荤素搭配”的饮食习惯:

    “荤”指的是“新鲜”人类,因为是现杀的,肉质鲜嫩可口,比较珍贵,每餐只吃一小块。

    “素”则是指从公墓里挖出来的、或者通过各种渠道整回来的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数都是干尸,没多少肉也就是算了,还没有新鲜肉的肥美。最难以下口的就是烈士公园公墓里掏出来的烈士遗骸了,全是骨头棒子,压根吃不到肉……

    而市场上素菜价格是低于荤菜的,物以稀为贵就是这么个理。食腐魔的食材库也是如此:新鲜人肉到底不容易搞到手不是?它每次进食都是“素多荤少”,可以说是很清贫了。

    即使这样,它也绝不领当局的救济粮,由此可见它“气节”之强

    如此“铮铮铁骨”的魔物,当然要让它的这股“气节”流传下去了。

    宗冥表示:根据“娱乐圈明星卖人设者十之八九无好下场”定理,食腐魔这样是走不久远的,终有“人”设崩塌、“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的时候。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很简单:

    趁着它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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