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机会,全都兴奋起来。
“去吧!”罗昭云一挥手,扔出调兵令旗。
“得令——”侯君集接过了一支小令旗,然后调转身子,直接选了一半的骑兵,与那五人率领千人队,从左翼杀出去。
这六人都自幼习武,一身悍勇之气,又是初被任命,被将军如此器重,破格提拔,心中都清楚,这是一次机会,把握住了,以后就能建功立业,在军中崛起了。
所以每个人,都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六马当先,率领一千铁骑,迎战对面席卷而来的吐谷浑千人队。
罗昭云则亲自带来剩下的一千多铁骑,杀向了右翼,的卢马,断魂枪,英雄年少,神采飞扬!
这是属于罗昭云的舞台,金盔银铠,长枪在手,无敌气概!
“杀——”
主帅亲自冲杀,三十铁卫追随,然后是一千边疆骑兵,激动在后,这样的大战,他们少见,以往都是缩在城内,偶然去追击一些零散的吐谷浑百人队、马贼而已,如此大战,令人激动,感到了军人的荣耀。
很快交锋了,残肢乱飞,鲜血迸溅,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摔下马背去。
就在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勇士,可能
下一秒,已是别人马蹄下的一堆肉泥,就是这么残酷。
如此硬仗,最终胜负,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
罗昭云枪法超群,体能如牛,杀伤力比以前更强,出枪速度更快,唰唰唰枪锋闪烁,几乎一两个照面,就有一名吐谷浑的骑兵被刺死,如同一尊杀神,哪怕被二十多人围住,仍游刃有余,大杀四方。
厮杀又过去了一刻的时间,罗昭云觉得时机成熟,朝着一名亲卫大吼一声:“放出信号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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