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一章 目标 红棉沁血!(一)(第1/4页)  亚玄迷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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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洛嫔烟提出了一个人选,“律后玥璇玑如何?她早于半年前便离开帝都会逍遥十三城省亲去了,帝都的乱世无论如何都与她扯不上干系啊,是吧,金王殿下?”

    金王壁留影是逍遥十三城的首富,可以说整个逍遥十三城都在此贼的势力范围之内,如果身在逍遥十三城的玥璇玑与发生在帝都的乱事有所牵连的话那么壁留影便有失职的嫌疑,所以洛嫔烟断定壁留影会为玥璇玑背书的。

    “律后殿下?那自然是与季无私的谋反没有一丝牵连了。”壁留影果然开口支持了洛嫔烟的提议,“由律后殿下暂代律王之位于情于理,都是再合适不过了。”

    紧接着,求缘一败、伊达启与龙渊太岁都表示赞同,宫羽心见大局已定,便也就顺势同意了。

    之后,这场会议又讨论了好几个细节方面的问题,与会诸人都尽力让这次事件的处理方案完美无缺,使那些憋着一腔怒火想要找茬报复的门阀老爷们找不到错处。

    直到傍晚时分,这场会议才宣告结束。紧接着,数百匹骏马在骑手的鞭策之下,带着一份份内容相同且皆可以引起中洲剧烈动荡的诏书离开了龙邈城,开始向紫元全境传递这惊人的消息。

    紫元王朝五宫廷诸王一致宣告:此时此刻,于王朝与全境臣民发展进程中,斯属必要者,业为解消一群逆反祖辈基业欲行此诸事万恶之首之事者,并视先祖所创造之这─基于自然法与天地遭遇之主意志之所恩赐─于尘世牧首豢养臣民之王朝法度为腐朽之源,妄图篡改这一世间唯一真理之人,以最严厉的惩罚,以此彰显王朝尊重我之臣民之权利,并为传承先祖遗志已达到更大辉煌的目标理想之需求。

    我等之先祖初创紫元王朝之时,便确立王朝传承至今之基础,数百年来,以引为下述不证自明之真理:凡我王朝臣民生而平等,秉造物者天命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兹确保如此权力,立五宫廷之政权分立于臣民之间,经受上乘天命之五王首肯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人于何时坏此标准,则上乘天命,下顺民心之诸王有权监改或弃绝之,并另选贤能之人,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昭告全境臣民,季氏家主,律王无私,野心随权日甚,尤因身边贤者疏离,宵小喧天,其不得深查其自身显伏之危机,最终酿成大祸,挟持政王,谋害忠良,帝都十国柱因其折损其五,如此种种,罪恶昭彰,天理不容!因其影响国体及臣民之安全幸福至巨。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季氏之恶,其罪当诛,家族亦不能免罪,亦当总国之柱石之中永远除名,些许外逃之余党,举国上下共撃之。以昭显先祖所创基业之艰难,尤引为后人谨记此惨痛教训,使其势其魂真正身死神灭,不再祸留人间。

    此贼远非今日谋反一罪而已,再其担任律王期间,种种酷令已令全境州郡与臣民长久不堪,长久以来剥下益上,直接导致遍及各州之**暴政。此事现今亦已成为必要,即即刻废除季贼所颁布的一切违背天理伦常,以至召受天怒人怨之法令。为证明斯言属实,且将事实呈交公正之世间。

    此贼拒绝批准,裨益最深且对公众利益至关紧要之法条。

    此贼禁止辖下州郡立法执法者们通过当前迫切而必要之法条,延宕法条直至得其恩准;而于留中不发期间,此贼彻底置之不理。

    此贼拒绝通过其此贼法条以调解王朝全境之臣民,除非臣民自动放弃于立法机构内之代表权,此为人民至高无上之权,唯暴佞独夫畏之惧之。

    此贼于异常、不当、且远离其他诸王有效监督之处所召集民意代表与会,唯一目的为使其因疲于奔命而屈从于此贼个人之意旨。

    此贼反复解散多个州郡的立法会议,因其勇于坚决反对其侵犯民权。

    此贼力阻各州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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