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雾都(第1/2页)  前事今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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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都是个比较奇怪的称呼。

    比如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伦敦,从气候到燃烧的煤产生浓浓的烟雾,也有着雾都的称呼。

    伦敦自然是林岭少数感兴趣的想去的城市之一,除了它是曾经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首都外,更重要的是那里有着他非常喜欢的一个虚拟人物的故乡。

    福尔摩斯是个他非常喜欢的侦探。

    这部小说他起码看过五遍以上。

    虽然他对于推理毫无任何天赋,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于这些人物的敬佩。

    国内的雾都,林岭并没有去过,他也不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但想来以一线城市的空气,他心中还是有着一定的偏见的。

    就像他没有去过京城,也听说过京城的雾霾一样,在瑜岭市呆了这么久,他自然也能想出齐名的城市的空气是什么状况了。

    相比起这点来,他当然更喜欢自己的家乡。

    作为直辖市,其中的繁华自然可以想的出大概,不过想来和瑜岭市和南川市有些差距的,毕竟地理位置相比起来,前两座城市占据着更天然有利于发展的位置。

    这次林岭并没有机会在这座城市逛逛,飞机只是需要在这座城市停留而已。

    看着窗外的机场,感觉和其它机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林岭倚着座位,心想果然还是不如在空中时看着感觉震撼,林公坐在旁边早已经闭目养起神来,看着林公的反应让林岭多少有些诧异的。

    因为林公看起来好像比林岭还要自然的多,这让林岭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像个乡巴佬的事实。

    林岭坐飞机的时候,难免的会想起诸如马航的事件,这让有着一定恐高症的他总是难以真正的安下心来。

    对于飞机来说,哪怕知道它出事的几率其实极为的细微,但心中就总有那么一丝惴惴。

    林岭观察了下,就拿起手中的书继续看了起来,这是一本阿拉伯语的书籍,哪怕放在国内很多成年人手里,也是天书一样的书籍,当然对于林岭来说,还是能看懂简单的语言的。

    说句实话,如果以他这个年龄的人,林岭还真的不太相信除了林月弯外,会有其他小孩能像他一样掌握着几门的外语了。

    在重生以前,如果有人告诉他,一个十来岁的小孩会几门外语,林岭一定会不屑的鄙视说这话的人,而现在他已经证明自己的确有着这个能力,虽然多少有着记忆力和理解力大幅增加的原因。

    但有一点是让他从来没想过的,他从来没想过曾经连学英语都无比困难的他会有那么一天能看懂几门的外语。

    他并不知道现在他会的几门外语属于什么水平,但能看懂这些书却是他所知道的。

    所以他很清楚的明白即使自己还有着很多平庸的地方,但他也有着很多人已经比不上的出众的甚至已经超出他曾经预想的地方。

    如果说刚开始他只是想学英语是因为英语在未来的重要性外,那么现在他就只是单纯的因为考究自己是否和林月弯一样有着出众的语言天赋了。他当然早已经明白自己和天才完全扯不上任何的关系,但在语言上他又确实已经找到了创业所没有的自信。

    据说阿拉伯语是世上最难学的语言之一,这点真实以否林岭并不知道。

    但在他学习以后感觉来说确实又比日语这些感觉要吃力的多。

    当然事实上他在刚接触新的一门语言上,除了英语,每一门都曾经让他无比的吃力过,最难的不只是刚接触的时候。

    拿日语来说,入门虽然难,但更难的还是更深层的学习的时候…

    每当困扰的时候,林岭就会想起后世某篇报道里汉语也同样是最难学的语言时,他心中就能找到无限的动力了。

    有时候肯定也会想学多几门语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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